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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4-00052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3-08
  • 名       称:
    广东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 涉外经营主体广泛受益
  • 文       号:
广东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落地 涉外经营主体广泛受益

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广东地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广州南沙扩大至广东全域。

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以及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政策在合规基础上优化了银行的审核流程、简化了企业的单证资料,使业务流程更加高效顺畅。

截至目前,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推动下,广东多地已实现试点政策落地,有效便利了企业资金运用,节省了企业时间和人力成本。佛山某外商投资企业以往进行再投资需先办理再投资登记,现在可直接将资金划入账户。广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往办理超180天的退汇业务,需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再到银行审核办理业务,现在企业可直接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业务汕头某建筑公司以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需在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后,再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现在企业可直接在业务落地银行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银行提供外债登记、开户、提款、还本付息一站式服务该企业近期成功办理一笔金额2880万元人民币外债登记业务,为试点政策落地后粤东西北地区首笔。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全力推进试点政策在全省范围内落实,让更多经营主体享受试点政策红利,助力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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