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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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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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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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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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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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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2023年度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二、请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23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三、相关申报主体可通过扫描“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二维码”(见附件)或查看图片版了解有关申报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指南微信版二维码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