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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3-00146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
  • 发布日期:
    2023-07-27
  • 名       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派员出席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
  • 文       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派员出席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

2023年7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举行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新华社、新华网、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上海证券报等18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今年6月,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请介绍一下试点出台的背景、落地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答:感谢您对外汇管理工作的关心!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北京市、广东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6月3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广东成为全国首批开展该项试点的地区。

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又称为“低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它是相对于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深圳市推出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即“高版本”资金池而言的。这次的试点,是在实施多年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基础上,按照“兼容并包、高低互补、因势利导”的基本原则,吸纳现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高版本”资金池有关内容,在以下六个方面做了进一步优化: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惠及更多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或成员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满足一项即可申请试点业务。二是简政放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试点业务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受理备案申请材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对于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变更业务,由合作银行直接办理。三是优化备案流程。申请材料可由主办企业或其委托的一家合作银行作为申请人提交。四是提升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五是便利资金调拨。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入的外币外债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国内外汇贷款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六是简化资金使用相关资料审核。国内资金主账户内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提交《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也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截至7月25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共受理6家主办企业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业务新增备案申请,其中3家企业已完成备案。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认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指导辖区银行和企业做好业务衔接,扎实有序推广试点政策,让试点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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