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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2-00149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7-20
  • 名       称:
    广州南沙自贸区首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
  • 文       号:
广州南沙自贸区首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

2022年6月30日,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指导下,广州南沙自贸区首笔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落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成功将一笔贸易融资资产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澳门分行,金额为115万美元。

2021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发布《关于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部分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1〕35号),在包括广州南沙自贸区等试点区域适度扩大对外资产转让的范围允许试点区域金融机构按规定开展对外转让银行不良贷款、银行贸易融资资产等试点业务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在广州南沙自贸区落地落实,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宣讲会等多渠道开展宣传,积极向广州南沙自贸区内企业宣讲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新政策,同时深入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业务需求,点对点提供政策服务,并就银行贸易融资资产转让所涉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和具体方案进行研究分析,不断优化操作流程。

本笔业务中,中国建设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转让笔广州某企业在该行办理的贸易融资,有利于银行进一步盘活资源,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一是利用海外低成本的美元资金降低境内企业融资成本,通过本笔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企业年化融资成本降低10%;二是优化境内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释放信贷规模并将资金发放给其他有需求的企业三是充分利用境内与境外两个市场,满足境外金融机构配置境内优质资产的需求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支持广州南沙自贸区内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在满足风险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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