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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2-00079
  • 分       类:
    新闻报道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网站
  • 发布日期:
    2022-05-07
  • 名       称:
    细谋划 抓落实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23+10” 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举措
  • 文       号:
细谋划 抓落实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23+10” 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举措

近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等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通过用好金融工具、金融举措,为实体经济提供给养和支撑。

政策出台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细谋划、周密部署抓落实,及时转发总行总局23条政策举措,并因地制宜提出广东辖内的10条细化落实措施,以“23+10”的形式确保相关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纾困支持,助力全省经济加快恢复和稳定增长。其中,10条细化落实措施分别从加大受疫情影响领域及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用好融资服务平台、完善支付结算及国库基础服务、优化外汇及跨境金融服务、强化政策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落实要求。

一、加大受疫情影响领域金融支持。组织落实好降准政策,满足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流动性需求,对受到疫情实质影响的金融机构,依据金融机构提供的情况说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相关材料报送、存款准备金交存等考核容忍度。推动辖内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机构加快推进FTP机制建设,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内嵌入FTP之中,充分发挥LPR改革效能,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开展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拓展专项行动,利用好线上“粤信融”首贷服务平台,设立线下首贷服务中心,组织银行主动走访首贷户,深挖有效信贷需求。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与融资担保、财政贴息等其它政策配套使用,提升政策合力,促进辖内信贷保持稳定增长。指导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业务应急通道、提供优惠利率(费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等差异化服务,积极满足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等的合理资金需求。

二、加强能源保供、绿色低碳转型和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做好能源保供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推广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及清洁能源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能源等部门联动,建立碳减排企业项目库,帮助金融机构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积极利用政策工具助推更多绿色低碳项目落地。加大对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尽快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与科技、工信、金融局等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工作。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央行政策资金向企业发放贷款时提供优惠利率。指导金融机构细化工作举措,做好项目梳理和储备,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激励机制,在内部定价、审批投放、信贷额度等方面给予科创领域贷款更多支持。

三、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发挥好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作用,加强金融、财税、产业等政策联动配合。畅通与农业农村部门的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机制,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试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改善乡村振兴融资环境。结合城乡融合试验区广清结合片区试验任务、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点示范申创、助镇帮镇扶村等工作,推进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培育种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涉农市场主体,不断提高首贷、信用贷款比重,拓宽农业抵质押物范围。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金融支持,促进信贷投放向粤东粤西粤北倾斜,支持广东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按照省内人口净流入情况“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省内人口净流入城市要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保持辖内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基本稳定,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他地市要合理确定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更好满足当地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通过为优质项目后续建设及转让并购提供融资支持和财务顾问服务,合理满足“保交楼”项目资金需求,全力以赴做好“保交楼”。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试点工作,增加对保障性住房的金融供给。

五、强化融资服务平台的金融支持功能。用好用活“粤信融”征信平台,充分发挥“抗疫贷款”模块功能和信用信息资源价值,引导金融机构及时发布抗疫贷款相关产品,快速响应与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交通运输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加快审批和放贷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同时增加首次贷款、信用贷款比重。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加大对供应链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维护支付结算服务便捷高效。做好疫情防控及经济社会发展支付服务保障工作,畅通资金划拨“绿色通道”,督促辖区支付系统参与者严格执行支付清算纪律,引导辖区机构利用安全、高效的电子化渠道提升支付结算业务的线上化服务效率和质量。指导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加强各类支付服务系统运行管理,做好系统运行监测、资金头寸管理和业务峰值压力测试,针对极端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保障业务连续性。

七、保障国库资金汇划通道和国库基础服务畅通。各级国库(含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强化财税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开通防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保持应急机制处于激活状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准确拨付到位。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个税汇算退税等资金退付通道,高效办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入库和转移支付,强化库款保障监测,促进国家退税减税“政策红利”安全、快速、准确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组织承销机构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做好储蓄国债宣传、发售工作,积极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销售渠道,确保完成国债发行任务和群众购债安全。

八、提升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服务水平。大力推广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摸排辖内符合条件的试点主体,建立优质企业后备库,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银行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吸纳更多优质中小银企参与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鼓励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加强电子单证传输路径研究,探索多样化线上审核模式。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持力度,扩大人民币更高水平便利化试点,支持银行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丰富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便利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降低成本。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优化跨境融资服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应用场景办理企业融资业务,利用企业跨境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功能辅助开展企业授信和融资审核等工作,精准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贸易融资。

九、持续做好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督导银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加强跨部门联动,探索财政资金支持、政府增信等银政企合作风险分担方式,降低企业外汇套保成本。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对不同行业企业进行分类培训、“一对一”辅导;积极采取减费让利、专项授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等措施,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化的外汇套保服务。

十、加强政策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用好用活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发布平台作用,例行发布与专题发布相结合,及时传导相关政策。不断创新政策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策划和创作优质宣传作品,多形式、多角度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深入挖掘政策措施成效亮点,及时梳理总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外贸出口等领域的有效措施和典型案例,联合相关媒体开展实地走访和专题宣传报道。指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业务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金融业务办理的指引。切实履行投诉处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畅通投诉处理渠道,积极引导消费者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促进金融投诉纠纷的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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