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20-00227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28
  • 名       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改革政策落地实施
  • 文       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改革政策落地实施

2020年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强化政策宣传和服务,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八项跨境投融资改革措施和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等政策落地实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投融资高质量发展,为广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提效率”。简化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手续,企业可先办理业务再补充单证材料。截至2020年6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内近400家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对外支付金额超44亿美元。

——跨境融资改革试点“增便利”。取消外债逐笔登记,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截至2020年6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内共有150家企业办理一次性外债签约登记,已融入境外资金折合14.72亿美元。

——跨境资产对外转让“扩渠道”。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信贷资产范围,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资产跨境流动。截至2020年6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内共发生19笔银行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业务,金额合计47.72亿元人民币。

——境内直接投资登记“降成本”。实施境内直接投资登记改革政策,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清算汇出“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解难题”。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进一步满足处于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的中小微科创型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截至2020年6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内共有8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登记金额折合约2947万美元。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07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