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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20-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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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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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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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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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地区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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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改进和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就2019年广州地区境内(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内直接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
(一)从2019年4月1日起,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申报2018年度相关投资经营信息,无需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二)2019年FDI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FDI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二、境外直接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
(一)ODI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原操作模式,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申报2018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相关信息。
(二)ODI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三)ODI企业可自行/委托银行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端/银行端进行ODI存量权益登记。境内居民个人的特殊目的公司目前只能委托银行申报。
三、信息了解渠道
相关市场主体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了解动态信息,手机识别附图中二维码了解有关操作。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存量权益登记专用咨询电话:020-81923469(联合年报期间使用)。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9年4月1日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