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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9-00002
  • 分       类:
    新闻报道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1-03
  • 名       称:
    参与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 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 文       号:
参与货物贸易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 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部署,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在辖内粤港澳大湾区8市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首批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试点的开展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大湾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稳步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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