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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8-00179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12-12
  • 名       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试点实施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政策
  • 文       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试点实施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自2018年12月6日起在全辖范围内试点实施非银行债务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直接办理。符合试点条件的企业在办妥当笔外债的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后,无需按以往要求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手续,而是直接向银行递交外债注销登记申请,由银行直接为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企业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政策大幅提升了市场主体办事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免除了企业往返外汇局办理业务的“脚底成本”,体现了外汇管理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同时,外汇局将加强对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准确性和合规性的监督核查,确保试点业务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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