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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8-00180
  • 分       类:
    新闻报道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8-12-12
  • 名       称: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广东省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改革试点操作细则》
  • 文       号: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广东省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改革试点操作细则》

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制定并发布了《广东省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改革试点操作细则》粤汇发〔2018〕63印发,以下简称《操作细则》),在辖内试点将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

《操作细则》明确试点主要内容是,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辖内地区注册且已在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办妥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后可直接向银行递交外债注销登记申请,银行确认企业对应外债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提款后,可为企业办理对应外债登记信息的注销手续。外汇局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的核查,监测银行试点业务办理情况。

《操作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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