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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7-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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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外汇检查与法律适用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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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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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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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案例分析(一):境外公司通过境内多人汇入并结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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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外汇案例分析(一):境外公司通过境内多人汇入并结汇违反外汇管理法规案
■事实
2014年3-10月期间,境外付款人PR公司以分拆方式,分别向刘某、伍某等8人汇入资金9笔,金额合计38.6万美元,汇款用途为“工作一年以下工人工资”。上述资金以“职工和赡家”名义在银行办理结汇,结汇人民币资金268.7万元全部汇集转入到刘某的个人账户。经查实,刘某与伍某等人为亲戚关系,上述汇款实际用于刘某归还银行借款。
■定性
刘某上述分拆结汇行为,逃避境内居民个人限额结汇监管,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的规定,属非法结汇行为。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外汇管理部门对刘某分拆结汇行为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