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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78116973-X-2017-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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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新闻报道 各类社会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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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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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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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采取“四项措施”支持广东贸易新业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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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为促进广东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推进管理改革,从便利贸易收结汇、简化个人贸易单证、降低资金结算成本和推进信息联网等四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外汇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广东外贸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新优势。
一、
便利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便利化措施包括:外贸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外贸公司收结汇,也可以由其代理出口的个体工商户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结汇手续;允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简化个人贸易结汇单证审核。以前,个人贸易结汇需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较为繁琐。为便利贸易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结汇,从2016年5月起,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对个人贸易结汇单证进行了简化。目前,个体商户在银行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后,可凭合同及物流公司运输单据在银行直接办理,收结汇手续得到简化,大大便利贸易新业态个体工商户的对外贸易。
三、
降低贸易新业态企业资金结算成本。鼓励贸易新业态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支持商业银行对有外汇结算需求的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收结汇服务,在结汇汇率和手续费上给予优惠,并针对有外汇资金结算需求的个体工商户,提供多项特色服务方案,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资金结算服务水平。
四、推进联网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加强与商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市场采购联网信息平台,将外汇局市场主体备案信息、收结汇信息等纳入该平台,全面采集市场主体备案、商品信息备案、交易信息登记、组货报关信息登记、通关业务管理、检验检疫管理、免税申报、收结汇信息登记等各环节数据,实现对市场采购贸易的全流程服务。平台已于2016年11月起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