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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8116973-X-2013-00029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3-09-26
  • 名       称:
    积极培训 主动宣传 发挥社会舆论正能量
  • 文       号:
积极培训 主动宣传 发挥社会舆论正能量

 

——广东分局认真开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新政策的宣传培训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统一简称新政策),并于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广东省分局积极开展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发挥媒体的正能量,释放改革红利。一是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据统计,截至8月31日,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中心支局已组织超过55场培训,省内各级外汇局、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服务贸易涉外企业均参加了政策培训,培训人数超过2500多人,有力保障了辖内银行、企业能够第一时间知晓改革信息、理解改革意图、掌握改革内容、适应改革变化,并能用足、用好改革的各项便利措施,积极释放改革红利二是主动通过各种媒体对新政进行宣传。主动在省级、市级媒体及网络发布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新闻稿,第一时间让社会公众知悉改革内容。据统计,金融时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华网、网易财经、南方网等多家在广东具有高度影响力的媒体对广东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进行了报道,积极宣传改革措施,突显改革后新政策的便利性。三是设立咨询热线并在广东省分局互联网站对外公布,积极为银行企业释难解惑。据不完全统计,咨询电话公布后,每天接听咨询电话约30余次,解答了银行、企业不少疑难。

通过上述措施,政府部门、各级外汇局、金融机构和涉外企业加深了对新政策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力地保障了新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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