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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3320858-7-2019-00152
  • 分       類:
  • 來       源:
    中國外匯
  • 發布日期:
    2019-09-16
  • 名       稱:
    外匯業務問答(八十六)
  • 文       號:
外匯業務問答(八十六)

非居民憑境外個人身份證明直接辦理購匯,每日限額為不超過等值500美元。某境外個人在境內工作有收入,但因不能提供勞務合同、收入證明等資料,無法在銀行辦理職工報酬購匯,所以,只能每天到銀行購匯500美元,然後取現或存入銀行賬戶,以備日後出國旅遊或購買機票。請問這樣做是否違規?能否憑完稅證明進行薪酬購匯?

答:500美元以下憑境外個人身份證明直接購匯的適用情形是: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若境外個人連續多次進行500美元購匯,有涉嫌分拆規避政策的嫌疑,銀行應加強真實性審核。根據政策規定,境外個人購匯並不審核其外匯用途,而是審核其人民幣來源。境外個人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憑證)辦理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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