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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3320858-7-2019-00003
  • 分       類:
  • 來       源:
    中國外匯
  • 發布日期:
    2019-01-06
  • 名       稱:
    外匯業務問答(七)
  • 文       號:
外匯業務問答(七)

  問:《實施細則》中關於“限額內免申報”的規定是否可以理解為個人項下的 所有等值5000美元以下是涉外收付款都不用進行國際收支申報

  答:不可以這麼理解。這裡的個人指的是居民個人。因此對《實施細則》第八條關於限額免申報的正確解釋應為:居民個人與境內外(居民和非居民)發生的金額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涉外收付款,可以不做國際收支申報。如果是境內的非居民個人,則其與境外發生的收付款不論金額大小。均應進行國際收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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