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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16-00045
  • 分       類:
    銀行  外匯綜合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6-01-11
  • 名       稱:
    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常見問題解答(二)
  • 文       號:
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常見問題解答(二)

在2015年底前未能完成個人系統聯機介面接入的銀行,以後是否可以向外匯局申請聯機介面接入?

答:目前已開辦電子銀行個人外匯業務的銀行,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個人外匯業務監測系統上線準備工作的通知》(匯綜發[2015]61號)相關要求進行個人系統聯機介面開發聯調工作,以確保不影響2016年1月1日後相關業務的辦理。目前未開辦電子銀行個人外匯業務的銀行,以後可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要向外匯局申請聯機介面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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