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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0-00225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11-24
  • 名       稱: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42
  • 文       號: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42

境內某建築安裝工程公司是一家有對外簽約權的勞務工程承包公司,在國外承包一個建築工程,並未在建築工程所在經濟體設立任何機構,每月定期向境外支付境外工程調試費、修理費、建設諮詢費、設備租賃費、清關運輸費、代理費,分包費,以及支付境外工地的工人工資、辦公費、水電費等日常開支,則該公司涉及的付款應如何申報?

未在境外建築工程所在經濟體設立任何機構,則該工程屬於境外建設。則支付的工程調試費、修理費、建設諮詢費、設備租賃費、清關運輸費、代理費,分包費,以及支付境外工程所在地的工人工資、辦公費、水電費等日常開支,應申報在“224010服務貿易-建設-境外建設”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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