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經相關管理部門批准,某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員工在持股激勵計划下獲得了母公司的股票,現根據相關規定將有關股票出售所得外匯收入申請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答:企業員工出售其獲得的境外股權,應統計在橫欄“231對境外證券投資撤回”,縱欄“05居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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