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在持股激励计划下获得了母公司的股票,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股票出售所得外汇收入申请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企业员工出售其获得的境外股权,应统计在横栏“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纵栏“05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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