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240718-9-2017-00014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7-01-20
  • 名       稱: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69)——外資企業可否舉借境外外匯貸款並結匯供國內生產項目使用?
  • 文       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69)——外資企業可否舉借境外外匯貸款並結匯供國內生產項目使用?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舉借外債並結匯用於國內生產項目,但短期外債餘額加中長期外債發生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也可以按照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政策舉借外債,跨境融資風險餘額上限不得超過企業經審計財務報表的淨資產數額。外債結匯必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的規定。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2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