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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240718-9-2017-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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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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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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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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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69)——外資企業可否舉借境外外匯貸款並結匯供國內生產項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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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管理政策與業務問答(69)——外資企業可否舉借境外外匯貸款並結匯供國內生產項目使用?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舉借外債並結匯用於國內生產項目,但短期外債餘額加中長期外債發生額不得超過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的差額,也可以按照跨境融資宏觀審慎政策舉借外債,跨境融資風險餘額上限不得超過企業經審計財務報表的淨資產數額。外債結匯必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