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化工作,國家外匯管理局整合《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暫行)》(匯綜發〔2008〕16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外匯業務系統適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工作的通知》(匯綜發〔2017〕93號)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實施細則》(匯發〔2011〕131號),形成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資訊系統代碼標準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意見:
1.電子郵箱:plan@mail.safe.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阜成路18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郵遞區號:100048)
3.傳真:010—68402329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