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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0-00045
  • 分       類: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0-07-09
  • 名       稱:
    外匯管理政策熱點問答(五)
  • 文       號:
外匯管理政策熱點問答(五)

    23:如何理解外匯管理理念的“五個轉變”?
    
答:“五個轉變”是新形勢下外匯管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我國經濟開放度不斷提高,跨境資金流向複雜、規模增大,銀行、企業和個人便利化需求不斷增長,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適時做出轉變。“五個轉變”就是外匯管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順應形勢變化需要的具體實踐和落實。“五個轉變”的內容是從重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事前監管轉變為強調事後管理,從重行為管理轉變為更加強調主體管理,從“有罪假設”轉變到“無罪假設”,從“正面清單(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轉為“負面清單(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
   
“五個轉變”的出發點是以人為本,著力點是改善服務,立足點是科學監測,關鍵點是風險可控。具體來說就是以風險可控、金融安全為底線,在實現對跨境資金流動全口徑監測分析、有效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基礎上,逐步減少事前審批,重點加強事後監測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投資活動,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功能,實現服務涉外經濟發展和提升監管效率的有機統一。
   
“五個轉變”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外匯管理部門將不斷豐富“五個轉變”的內容,緊跟形勢發展變化的要求,逐步轉變管理方式,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堅持統籌兼顧,在繼續運用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涉外經濟的健康發展。


    24:當前外匯管理的思路是什麼?
    答:外匯管理要與時俱進。過去外匯短缺時期,出口創匯是我們追求的重要目標,也是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徑。目前影響我國國際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過去的外匯短缺轉為貿易順差過大和外匯儲備增長過快。因此,外匯管理也要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
   
外匯管理部門的中心任務是促進國際收支實現基本平衡。國際收支不平衡是絕對的,平衡則是相對的。但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規模和幅度都不宜過大。曆史上有些國家出現過幾十年的經常項目順差,但占GDP的比重都不太大。我國經常項目順差占GDP的比重自2005年以來一直在5%以上,2007年高達11%。從長期來看,無論是大規模順差還是大規模逆差都是不可持續的,會對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帶來一定影響。
   
促進國際收支實現基本平衡是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內在要求,是一個長期、複雜的動態過程。外匯管理要切實加快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的轉變,積極配合中央有關政策,加大對經濟增長的支援力度,以擴大內需為重點,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管制給經濟主體帶來的額外成本,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投資活動,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功能,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與此同時,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打擊跨境收支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我國涉外經濟金融安全。


    25:目前對“走出去”有哪些外匯政策上的便利?還有哪些不夠便利?
    答:如果說企業和個人的感受,最好從一個投資項目運作過程中來看現在的外匯政策。比如一個境內企業要投資一個境外項目,首先需要進行前期的調研考察論證,必然需要一部分外匯,現行外匯政策允許匯出不超過投資總額15%的前期費用,費用不足的還可以另行申請。
   
考察之後,決定要做這個項目,接下來的環節是項目審批。傳統意義上,外匯局是“批外匯”的,目前外匯局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只要境內企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的境外投資產業政策並獲得商務主管部門的批准,在外匯管理方面,沒有境外投資金額、投資資金來源或數量的限制,所謂“批外匯”已經是曆史。
批完項目就是匯出資金,只要前期手續合規,企業可以直接到銀行辦理,銀行負責向外匯局反饋資金匯出情況,企業不用到外匯局“打照面”。
   
境外企業的成立、發展壯大,離不開資金支援。境外企業在當地沒有根基,想從境外金融機構融資一般需要得到境內母公司擔保,這種擔保符合現行外匯政策,今後還要進一步簡化。經外匯局批准,境內母公司還可以在規定額度內對境外企業放款,也就是母公司直接“貸款”。
   
從此可見,“走出去”的外匯便利政策實際上貫穿了投資的全過程,境外投資用匯需求也可以得到有效滿足。當然,近年來境外投資發展很快,形式更加多樣,有時法規制定相對滯後,操作上缺乏依據,大家都需要“路線圖”,這些政策需求已經列入我們今後的工作重點。但也有些原來不夠規範的行為現在規範了,至少要履行手續拿個“通行證”,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26 QFIIQDII對我國資本項目開放的重要作用是什麼?目前進展情況如何?
    答: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是一種資本市場開放模式。QFII作為過渡性制度安排,是那些貨幣沒有自由兌換、資本項目未完全開放的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實現資本市場有序開放的特殊通道。印度、韓國、台灣地區在證券市場開放初期都引入了QFII制度。QFII制度是一種資本管制措施,通過限制國外資本流入規模和流出速度,進而限制外國資本對一國國際收支和金融市場的異常衝擊,降低開放過程中的風險。從制度設計來看其核心內容包括:資格條件的限制(准入門檻)、投資規模的限制(投資額度)、投資通道的控制(專用賬戶)和資金匯出入限制(鎖定期),都是廣義範疇內的資本管制措施。現行QFII管理框架是,中國證監會負責QFII資格的審定、投資工具的確定、持股比例限制等。外匯局負責投資額度的審定、資金匯出入和匯兌管理等。
   
簡單地講,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就是QFII反向制度,管理內容同樣包括資格條件、投資規模、投資通道和資金匯出入。目前QDII主要包括三類機構,即: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保險公司(資金境外運用)和基金管理公司。QDII管理基本框架是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和保險等境外投資業務的市場准入,包括資格審批、投資品種確定以及相關風險管理,外匯局負責QDII機構境外投資額度、賬戶及資金匯兌管理。
   
據外匯局統計,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QFII機構的總投資額度為170.70億美元,批准76QDII機構的總投資額度為642.62億美元。


    27:到底有多大規模的“熱錢”流入境內,目前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能否有效阻擊這些“熱錢”?
    答:目前,國內外對“熱錢”沒有統一的定義。在一個資本完全開放的國家,以短期投機為目的快進快出的資金通常被稱為“熱錢”。而中國資本項目還沒有完全實現可兌換,“熱錢”流出入時往往披著合法的外衣,比如通過經常項目、外商直接投資、個人等渠道流動。所以,資本管制下的“熱錢”和資本完全可兌換下的“熱錢”,有著完全不同的語境,不能盲目套用。
   
關於“熱錢”規模有許多估算方法。當前,社會上最流行的是所謂“殘值法”,即用新增加的外匯儲備減去貿易順差和外商直接投資,差額被算作“熱錢”。已有許多學者指出,這種方法不夠科學,漏掉了一些需要考慮的影響因素,如個人的外匯收入,國內企業在境外上市籌集並調回國內的資金等。另外,我國外匯資產規模較大,無論是國家的還是社會的,相應的外匯資產收益需要在計算中扣除。此外,我國外匯儲備以美元為報告貨幣,而外匯儲備幣種是多元化的,包括美元、歐元、新興國家貨幣等多種貨幣,幣值變動或資產價格變動對外匯儲備的影響,也應在估計熱錢規模時考慮進去。
   
總的來看,跨境資金流動分為合法合規的流動和違法違規的流動兩種。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大部分是合法合規的,是合理的,是在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可以解釋的。但也不排除部分違法套利的資金混入。
  
為嚴厲打擊“熱錢”等異常跨境資金流入,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從20102月開始,國家外匯管理局在13個外匯業務量較大的省(市)組織開展了應對和打擊“熱錢”專項行動,有針對性地對重點主體、重點渠道“熱錢”流入進行查處,已查實190起涉嫌違規案件,涉案金額73.5億美元,專項行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防範“熱錢”是外匯管理部門的職責之一,同時也需要各方配合,標本兼治。下一步,外匯局將對查實的違規案件依法給予處理,並將積極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發揮監管合力,不斷提高應對和打擊“熱錢”流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8:近期外匯局將會出台哪些政策?如何實現防範風險與促進便利並舉?
   答:針對今年以來的國際收支形勢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要求,下一階段,我們將進一步改進外匯管理,推進外匯市場建設,防範跨境收支風險,具體政策如下:
   
一是推進貿易便利化。在實施進口核銷制度改革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出口核銷制度改革,使合規企業的正常出口收匯業務基本退出現場核銷程序,從而便利企業貿易項下收結匯,減輕企業和銀行負擔。
   
二是推進投資便利化。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選擇、分步驟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有序拓寬對外投資渠道。
   
三是繼續加強對“熱錢”等異常跨境資金流入的監測分析和打擊。加大對違規資金流入的查處和懲罰力度,對地下錢莊、網路炒匯等外匯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打擊行動,對“熱錢”流入形成一定威懾力。同時,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完善跨境資金流出入應急預案,形成對資本流出入的雙向監測、預警與應急反應機制,密切防範國際收支風險,切實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
   
四是促進外匯市場發展,進一步發揮外匯市場在價格發現、資源配置和風險防範中的作用。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提高外匯交易清算效率。加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力度,繼續支援多種主體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改進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管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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