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3日,黑龍江省興隆林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對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會同當地公安部門聯合破獲的以嶽某為首的地下錢莊案(以下簡稱10.15案)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公開宣判:主犯嶽某被判處有期監禁2年半,另處罰金9萬元;主犯崔某被判處有期監禁1年半,另處罰金4萬元;劉某被判處有期監禁1年半,緩期兩年執行,另處罰金4萬元;李某等其餘3名犯罪嫌疑人被定罪免予刑事處罰。10.15案是外匯局同公安部門聯手破獲的又一起特大地下錢莊案。
以嶽某為首經營的地下錢莊長期從事外匯非法交易,活動範圍涉及哈爾濱、牡丹江、佳木斯和方正等黑龍江省多個市縣。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該地下錢莊利用全國各地外匯黑市價格差異,從黑龍江、吉林等地區非法收購美元、英鎊、歐元、港幣和日元等外匯400餘次,摺合美元865.21萬元,並派人每周乘飛機運往廣東地區外匯黑市高價賣出,嚴重擾亂了外匯市場經濟秩序。
2003年12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黑龍江省分局與當地公安部門聯合行動,根據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系統發現的線索,順藤摸瓜,一舉搗毀了以嶽某為首經營的地下錢莊,當場抓獲嶽某等犯罪嫌疑人9名,繳獲美元現鈔38萬元、銀行卡30張、存摺26張、身份證27張以及一批其他重要證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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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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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014453-2004-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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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外匯檢查與法律適用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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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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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0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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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局與公安部門聯合破獲一起特大地下錢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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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局與公安部門聯合破獲一起特大地下錢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