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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0-00251
  • 分       類:
    管理資訊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12-14
  • 名       稱:
    《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政策問答(第二期) (七)
  • 文       號:
《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政策問答(第二期) (七)

問:主辦企業通過國內資金主賬戶借入外幣外債並辦理結匯,由國內資金主賬戶對應的結匯待支付賬戶劃至成員企業結匯待支付賬戶的,可否原路徑償還? 

    答:可以原路徑償還,即成員企業可先將人民幣資金劃至其自有結匯待支付賬戶,再劃至國內資金主賬戶對應的結匯待支付賬戶,再通過國內資金主賬戶購匯償還該筆外債;也可以由成員企業將人民幣資金劃至國內資金主賬戶購匯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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