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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0-00232
  • 分       類:
    管理資訊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11-20
  • 名       稱: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八)
  • 文       號: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八)

問:境內免稅商品經營單位和免稅商店存入和提取外幣現鈔,應如何辦理?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八十一條規定,境內免稅商品經營單位和免稅商店銷售免稅商品的外匯交易,境內機構可以收取外幣現鈔;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免稅商品經營單位和免稅商店銷售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幣現鈔,可以存入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除14號文第八十二條(一)至(四)款所列情況外,免稅商品經營單位和免稅商店確需提取外幣現鈔,應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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