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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0-00231
  • 分       類:
    管理資訊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11-20
  • 名       稱: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七)
  • 文       號: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一期)(七)

         問:銀行憑電子或紙質稅務備案表辦理服務貿易付匯業務時,申報資訊填寫應注意哪些方面?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第五十三條規定,銀行憑電子或紙質稅務備案表辦理服務貿易付匯業務,應在申報憑證的交易附言欄目中標明“SWBA+備案表編號後六位”。一筆交易對應多個稅務備案表的,“SWBA+備案表編號後六位”用逗號間隔。其中,“SWBA”為大寫字母,“+”號無需寫在附言裡。例如:SWBA123456或SWBA123456,SWBA45678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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