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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15-00242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11-09
  • 名       稱:
    外匯知識問答:境內公司同名境外上市專用外匯賬戶間、待支付賬戶間,境內股東同名境外持股專用賬戶間能否相互劃轉資金?
  • 文       號:
外匯知識問答:境內公司同名境外上市專用外匯賬戶間、待支付賬戶間,境內股東同名境外持股專用賬戶間能否相互劃轉資金?

境內公司同名境外上市專用外匯賬戶間、境內股東同名境外持股專用賬戶間的資金可以原幣相互劃轉,開戶銀行應憑境內公司或境內股東書面申請(申請中準確表述資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劃入行名稱及賬戶資訊、划出資金金額和幣種等重要資訊)、業務登記憑證,經真實性審核後,為境內公司和境內股東辦理同名賬戶內資金原幣劃轉。

境內公司同名結匯待支付賬戶間的資金不得相互劃轉,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購匯劃回境內公司境外上市專用外匯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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