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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14-00001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銀行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14-10-23
  • 名       稱:
    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推動外匯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 文       號:
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推動外匯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

為切實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支援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在2012年底以來試點基礎上,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匯發[2014]23號,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按照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統籌資金使用、高效配置資源、有效防範風險的原則,進一步創新和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一是創新跨國公司賬戶體系。允許跨國公司同時或單獨開立國內、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集中管理境內外成員企業外匯資金,開展資金集中收付匯、軋差淨額結算,賬戶內可以全部或部分共用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二是進一步簡化單證審核。銀行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職審查等原則辦理經常項目收結匯、購付匯手續,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需按規定提交稅務備案表。三是便利跨國公司融通資金。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與境外劃轉自由,沒有額度控制;在規定的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內,國內、國際賬戶內互聯互通,便利企業內部調劑資金餘缺。四是資本金、外債結匯採取負面清單管理。資本金和外債資金意願結匯,審核真實性後對外支付。五是加強統計監測防控風險。全面採集跨國公司外匯收支資訊,集中收付或軋差淨額結算進行數據還原申報,留存相關單證備查,落實額度控制監管閥門

    深化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改革試點,集中體現了外匯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轉變,是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全面服務實體經濟。最大限度減少審批幹預,便利企業資金運用,有利於進一步降低企業財務成本,為企業在華設立資金中心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有利於創造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條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二是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積累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經驗。利用同一賬戶實現不同性質資金的歸集管理,提升企業和銀行業務創新和資金管理能力,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三是完善宏觀審慎監管框架,綜合監管防範風險。以實體經濟需求為導向,循序漸進,紮實穩步實施。做好跨境資金流動統計,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核查檢查,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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