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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1905110-2-2026-00031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4-22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關於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關於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

市各有關銀行:

為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提升外匯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通知精神,廈門市分局修訂了《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關於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廈門匯〔2024〕9號),便利更多經營主體合規辦理跨境貿易投資業務,以高水平開放促進高質量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更加便利的經常項目外匯政策

(一)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符合條件的審慎合規銀行(以下簡稱審慎合規銀行)可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對於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後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實施細則見附件1)

(二)支援銀行優化新型國際貿易結算。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國際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實施細則見附件1)

(三)擴大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範圍。優質企業與同一境外交易對手開展特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時,審慎合規銀行在確保風險可控的情形下可為優質企業辦理軋差淨額結算(實施細則見附件1)

(四)貨物貿易超期限等特殊退匯免於登記。審慎合規銀行可直接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貨物貿易特殊退匯業務,企業無須事前在外匯局登記(實施細則見附件1)

(五)優化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管理。優質企業與其具有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超12個月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以及與非關聯關係的境外機構間發生的服務貿易項下代墊或分攤業務,由審慎合規銀行審核真實性、合理性後辦理(實施細則見附件1)

(六)便利優質企業涉外員工薪酬用匯。允許審慎合規銀行根據貿易便利化政策或高水平開放試點的優質企業提供的薪酬相關材料,為企業認定的涉外員工核定免審單金額,涉外員工個人在核定金額範圍內可在銀行辦理購付匯或收結匯,免於提交單證(實施細則見附件1)

(七)簡化優質跨國公司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手續。審慎合規銀行為符合以下條件的跨國公司資金池主辦企業和成員企業,辦理經登記後的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淨額結算業務時,可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便利化措施:

1.跨國公司資金池主辦企業和成員企業原則上均是審慎合規銀行確定的優質企業;

2.主辦企業是財務公司或自身無貿易涉外收支的,可不為本款所稱優質企業。

優質跨國公司辦理經常項目軋差淨額結算時,原則上每個自然月軋差淨額結算不少於1次(實施細則見附件1)。

    二、開展跨境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

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廈門市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借用外債,可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實施細則見附件2)。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反饋。《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關於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廈門匯〔2024〕9號)同步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

附件2:銀行辦理非金融企業外債簽約(變更)登記業務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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