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25-00066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5-09-17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關於支援雄安新區開展高質量疏解發展相關政策試點的通知》(冀匯發[2025]60號)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關於支援雄安新區開展高質量疏解發展相關政策試點的通知》(冀匯發[2025]60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雄安新區分局;河北省各經營外匯業務銀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建設雄安新區的戰略部署,進一步支援雄安新區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高質量疏解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批覆同意在雄安新區開展高質量疏解發展相關政策試點。為保障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切實防範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相關實施細則。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試點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雄安新區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雄安新區分局(以下簡稱雄安新區分局)申請辦理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備案登記。備案後,可按照《雄安新區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見附件1)開展業務。

二、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制度外匯管理試點。在雄安新區註冊的QFLP基金管理企業可按照《雄安新區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外匯管理操作指引》(見附件2到雄安新區分局辦理外匯登記手續,並對QFLP流入規模實行餘額管理,允許在雄安新區發起成立的各QFLP試點基金之間靈活調劑額度。

三、簡化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登記管理。支援雄安新區符合條件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登記由雄安新區轄區內銀行直接辦理,並簡化相關材料要求。銀行可按照《雄安新區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指引》(見附件3)辦理相關業務。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饋。

附件:1.雄安新區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

2.雄安新區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試點外匯管理操作指引

3.雄安新區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及變更、註銷登記指引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12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