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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24-00028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4-03-01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關於開展資本項目支援雄安新區高標準高質量發展政策試點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關於開展資本項目支援雄安新區高標準高質量發展政策試點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雄安新區分局;河北省各經營外匯業務銀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支援雄安新區高標準高質量建設以及更好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在雄安新區擴大實施跨境投融資高水平開放政策試點,便利更多經營主體合規辦理跨境投融資業務。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切實防範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制定了相關實施細則,現予印發,並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額度。雄安新區內註冊的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二、支援調整“投注差”借用外債模式。雄安新區內註冊的已確定選擇“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債的企業,可調整為以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債,一經調整不得變更。

三、部分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雄安新區內註冊的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外債、境外上市外匯業務登記直接由銀行辦理(見附件1、附件2)。

四、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予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在開展境內再投資業務時,在雄安新區註冊的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手續(見附3)

五、融資租賃母子公司共用外債額度。雄安新區內註冊的融資租賃公司與其下設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可共用外債額度(見附4)。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反饋。

特此通知。

 

 附件1-4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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