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山東海科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使用虛假合同、發票,對外付匯2296.83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九條,構成逃匯行為,嚴重擾亂外匯市場秩序,性質惡劣。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70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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