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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3634658-6-2024-00049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4-01-04
  • 名       稱:
    《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政策問答(1)
  • 文       號:
《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政策問答(1)

問:《銀行外匯展業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所稱金融機構的定義是什麼?

答:《展業辦法》第二條中所稱金融機構包括:境內銀行、證券、保險、信託類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及其具有經營許可的境內外分支機構、附屬機構;交易結算類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境內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具有經營許可的分支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具有經營許可的非法人分支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機構、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其他經我國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成立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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