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K3634658-6-2023-00297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3-12-13
  • 名       稱: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3)
  • 文       號: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3)

問: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可否審核電子單證?

答:《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法規的通知》(匯發〔201330號)中明確規定交易單證可以是紙質形式或者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金融機構認可的電子形式”“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確認交易單證所列的交易主體、金額、性質等要素與其申請辦理的外匯收支相一致,因此,金融機構辦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時可視自身對電子單證真實性、合規性和唯一性審核的專業能力,自主選擇審核單證的形式。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貴州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25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