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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3634658-6-2023-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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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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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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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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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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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2)
問:跨境電商企業是否可憑“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台等獲取的銷售訂單、物流等資訊,在銀行辦理貨物貿易跨境收付及結售匯業務?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電子單證審核的通知》(匯發〔2016〕25號)規定“銀行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的展業原則和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可以審核其紙質單證,也可以審核電子單證。電子單證是指企業提供的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且被銀行認可並可以留存的電子形式的合同、發票、報關單、運輸單證等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其形式包括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單證、紙質單證電子掃描件等”。上述通知同時明確了使用電子單證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的銀行和企業的條件,自由貿易試驗區內進一步放寬了銀企准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