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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3634658-6-2023-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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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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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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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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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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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外匯管理業務的政策問答(1)
問: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否可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調整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有關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4〕48號)規定,境內金融機構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取得即期結售匯業務資格和相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取得衍生品交易業務資格後,在滿足銀行間外匯市場相關業務技術規範條件下,可以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相應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和衍生產品交易,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實施銀行間外匯市場事前入市資格許可。因此,符合條件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滿足一定條件後可以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