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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3634658-6-2023-00250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3-09-19
  • 名       稱:
    《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 (2023 年版)》政策問答(2)
  • 文       號:
《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 (2023 年版)》政策問答(2)

    問:如果一筆涉外收付款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交易性質的,應如何申報?

    答:一張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憑證“交易編碼”“相應幣種及金額”和“交易附言”欄最多可填列兩行。一筆交易涉及兩種或以上交易性質,按照“進出口核查項下優先、金額從大”的原則進行申報。若交易附言超過字數,則優先註明交易性質及金額,幣種等要素可用“等”字樣表示。

    例如:一筆涉外收付款有兩種交易性質,①為貨物,②為其他,則交易金額無論①>②,還是②>①,第一行均填寫①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第二行填寫②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

    一筆涉外收付款有三種交易性質,①②均為貨物,③為其他,如果交易金額①>②>③,則第一行填寫①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第二行填寫②的交易性質和②+③的金額;

    一筆涉外收付款有三種交易性質,①②均為貨物,③為其他,如果交易金額①>③>②,則第一行填寫①的交易性質和交易金額,第二行填寫③的交易性質和②+③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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