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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389771-8-2026-0119
  • 分       類: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5-29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外匯局省內各市(州)分局,國家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甘肅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甘肅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甘肅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蘭州分行,甘肅銀行、蘭州銀行:

為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提升外匯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支援全省涉外經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推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擴圍提質的通知》(匯綜發〔2026〕28號)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制定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省試點區域為蘭州市、白銀市、金昌市。

二、全省符合條件的外匯銀行,可以根據《實施細則》要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申請備案開展試點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將優先選擇合規經營、審慎展業、信用優良、內控管理嚴格的銀行進行試點。

三、在《實施細則》發布前,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關於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甘匯管〔2022〕29號)備案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業務試點的銀行,如擬參與試點區域《實施細則》內規定的便利化業務,應在《實施細則》正式施行前不少於20個工作日,按照《實施細則》規定提交備案申請。

四、試點銀行應加大跨境貿易高水平便利化政策的推廣力度,在充分盡調和評估的基礎上,將具有業務需求且符合條件的企業儘快納入試點。

五、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白銀市分局、金昌市分局指導轄內銀行、企業合規開展試點業務,密切跟蹤各項試點業務開展情況,強化試點業務數據統計,加大非現場監測、現場核查力度及風險評估,防範跨境資金異常流動風險,發現異常數據及時上報。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試點銀行,除取消試點資格外,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法規從嚴處罰。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反饋。

聯繫人:劉安

聯繫電話:0931-8800708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甘肅省分局

2026年5月22日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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