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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770746-2-2025-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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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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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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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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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外匯系列宣傳 | ⑤地下錢莊有風險 依法用匯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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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地下錢莊是民間對從事地下非法金融業務的一類組織的俗稱,它游離於金融監管體系之外,未經國家批准而經營資金匯兌、借貸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業務,為貪腐、賭博、走私、騙稅、偷逃稅、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資金通道。
一、地下錢莊常見模式
跨境“對敲”型:不法分子通過境內交割人民幣、境外交割外幣的方式實現資金的跨境轉移,資金在境內外實行單向迴圈,沒有發生實際跨境流動,通過境內外賬戶分別操作、軋差結算,以此逃避監管。
支付結算型:不法分子利用其控制的大量空殼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通過虛構交易、虛開票據、代收代付等手段等方式,將資金從對公賬戶非法轉到對私賬戶、套取現金等,從而實現偷逃稅款、非法套現等不法目的。
二、地下錢莊的危害與後果
擾亂經濟金融秩序:資金脫離監管無序流動,影響經濟有序發展,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助長上遊犯罪:為貪腐、賭博、走私、騙稅、偷逃稅、電信詐騙等上遊犯罪提供便利,黑灰資金被隱匿。
資金風險:地下錢莊一旦捲款潛逃,“客戶”將蒙受巨大財產損失,並且通過地下錢莊流轉資金,面臨較大的資金凍結風險。
法律風險:通過非法渠道匯兌資金,違反外匯管理規定,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如何辨別地下錢莊和正規外匯買賣行為?
根據外匯管理相關規定,企業、個人在境內購匯、結匯一般只能在有結售匯經營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小額兌換也可以在批準的個人本外幣兌換特許機構進行;在上述場所以外辦理買賣外匯均為非法交易。
四、非法買賣外匯的罪與罰
地下錢莊經營者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從事外匯買賣活動,構成非法經營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地下錢莊交易對手通過地下錢莊換匯、轉移資金屬於非法買賣外匯行為,將面臨行政處罰,如達到刑事追訴標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1:
趙某等人在阿聯酋和國內提供外幣迪拉姆和人民幣兌換服務,累計兌換人民幣4385萬元,獲利87萬餘元。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趙某等人有期監禁七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罰金人民幣二百三十萬元至二十五萬元不等。
案例2:
曾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49筆,金額合計205.7萬美元。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對曾某處罰款105.9萬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