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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和投资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便利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涵盖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跨境贸易方面,一是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使诚信企业享受更大便利;二是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有关贸易资金收付手续;三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四是简化出口收入入账手续,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待核查账户;五是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六是允许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 跨境投融资方面,一是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二是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便利企业使用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支付;三是便利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所得转让对价款的结汇使用,允许外国投资者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用于其出资、结汇支付等;四是将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试点取消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五是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六是开展银行不良债权和贸易融资等跨境转让试点。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外汇领域改革,扩大金融市场和外汇市场开放,抓实抓细,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9-10-29/shenzhen/2019/1029/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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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出口企业: 针对近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单数据问题,经我局与深圳海关联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向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申请重新传送缺失数据: 1.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电话(0755—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2.通过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微信号SZ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企业在添加微信号时,注意在提交验证申请的备注中需填写“外管系统报关数据缺失”。 3.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话(010—95198)转人工服务后,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二、异地企业可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中第3种方式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10-30/shenzhen/2019/103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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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进出口企业: 针对近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缺失海关进口报关单数据问题,经我局与深圳海关联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圳企业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向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申请重新传送缺失数据: 1.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电话(0755—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2.通过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深圳分中心微信号SZ95198,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企业在添加微信号时,注意在提交验证申请的备注中需填写“外管系统报关数据缺失”。 3.拨打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电话(010—95198)转人工服务后,向其反馈数据缺失明细后重新传送。 二、异地企业可按照本通知第一条中第3种方式处理。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19年10月30日 2019-10-30/shenzhen/2019/1030/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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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银行更好地理解《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业务修订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于10月30日召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视频培训会,深圳市分局组织辖内65家银行的139位国际收支申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019-11-06/shenzhen/2019/1106/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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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问:企业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哪个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答:注册地外汇局。 27、问: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应当签署什么文书,承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2019-11-01/shenzhen/2019/110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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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019-11-08/shenzhen/2019/1108/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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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0月31日) 2019-11-05/shenzhen/2019/1105/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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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总行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圳市中心支行以党建引领团建,充分展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责任担当,凝聚青年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团建学习不掉线,万众一心克时艰 疫情期间,深圳市中心支行团委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全行204名青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中支青年践行初心使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充分发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职能,成立由行领导任指导老师的7个理论学习小组,开展“读书·实践·成才”活动,由指导老师推荐精选书籍,陪伴居家青年“抗疫”、助力在岗青年“战疫”。发动青年员工广泛收集素材,制作“众志成城——深南东5006开工第一天”电子书,编导《FIGHT THE VIRUS》短视频,以创新的形式、温暖的歌声,宣扬全行员工戮力同心投身疫情防控的事迹,传递善意爱心,弘扬青春正能量。 坚守岗位优服务,主动作为助“抗疫” 疫情当前,深圳市中心支行青年始终勠力同心,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投身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如,国库、支付、办公室等部门青年充分展现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为,自春节起坚守工作岗位,为社会资金汇划畅通而奋战。信贷部门青年积极发挥“深调研”精神,深入了解市场需求,指导辖内主承销商对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发行建立绿色快速通道,实现深圳“抗疫”债发行刷新七项第一。征信、外汇等部门青年疫情期间坚持奋战在对外窗口业务一线,优化“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政务服务,保证金融服务不中断,给予社会群体金融支持。科技、后勤等部门青年发挥科技特长,为保障环境与人员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对外服务窗口开辟非接触式业务办公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宣传疫情新政策,凝聚“战疫”正能量 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市中心支行金融鹏程小编青年团队秉承团结协作的精神,有效运用新媒体,充分发挥“金融鹏程”微信公众号对外窗口作用,及时、高效做好深圳市中心支行履职信息发布、疫情防范知识传播等各项工作。一是正确引导舆论,及时转发新华社、人民网等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二是聚焦金融政策宣传,积极宣传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发布的金融“抗疫”政策,并设置“金融战疫”专栏,汇集深圳地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方面的政策,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三是设置业务办理线上预约专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为民服务两不误。截至3月2日,“金融鹏程”微信公众号受理预约申请478人次,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9篇,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其中,《深圳地区信用报告现场查询温馨提示》《人行深圳中支:3日起投放的全是新钞票,收入现金消毒后单独存放》《人在家中宅,诈骗天上来,央妈联合小We为您揭秘疫情诈骗》等信息的阅读量均超过1万。 2020-03-05/shenzhen/2020/0305/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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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深圳市中心支行驻招元村扶贫工作队坚守防疫一线,摸排走访研判全村疫情,配合村干部组织群众做好防疫工作,有序分批组织村民开展春耕生产,启动招元村黄金百香果种植、茶产业种植等项目,实现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统筹推进。 正月初四,深圳市中心支行驻招元村扶贫工作队主动担当,放弃春节休假,驱车赶往招元村。回村后,工作队逐个查看全村所有卡点,并与镇村干部一起,商讨制定了招元村防疫六大举措:实现了主要交通路口24小时值守;督促村干部在防控疫情第一线落实隔离、通风和消毒等各项措施;配合村干部对所有省外返乡人员和外省来村人员进行摸排,建立台账、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指导村干部利用宣传栏、横幅、村组广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告知疫情防范注意事项,强化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干部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恐慌情绪,稳定群众预期。 防疫工作中,驻村工作队了解到村上防疫物资极度紧缺,第一时间向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汇报。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获悉后,立即马不停蹄组织防疫物资采购,及时向招元村捐赠了一批当地急需的口罩、测温枪等物资,有效缓解了防控物资短缺的燃眉之急。截至3月5日,招元村全村无一例确诊病例,全体村民的生产生活逐渐恢复正常秩序。 驻村工作队发挥帮扶优势,主动与贫困群众联系,每天定时与贫困群众进行电话沟通,24小时保持联系,了解贫困群众关切,逐户研判各家情况,推进政策落实,提升帮扶的精准度,分类分批及时解决群众春耕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疫情也给扶贫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困难,如农副产品滞销、失业增加等。但驻村工作队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取得成效。招元村黄金百香果基地、招元村庵角石场、招元村枫林绿色茶产业基地等均已正常复工复产。 贫困户孙惠群感慨地说:“我们村能有这么大的产业,以前想都想不到,现在能在家门口的百香果基地工作,不仅增加了收入,也能照顾到家人,真好!” 2020-03-10/shenzhen/2020/0310/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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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72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现就2020年外商投资企业“多报合一”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 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无需重复在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报数据。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市场监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2020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应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报送2019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登记的数据应按照第一层境外投资企业(含境外SPV)合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填写。企业登录机构代码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用户代码:quanyidj;初始密码:20150101Aa。 三、截至2020年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0年6月30日前,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2020年7月1日起,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进行补报或更正。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咨询电话:0755-22192853、咨询邮箱:szwhgljzbc@163.com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3月23日 2020-03-23/shenzhen/2020/0323/6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