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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6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85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27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741亿元,负债增加332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139亿元。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12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35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156亿元,负债增加174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8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6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0亿美元,负债增加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889亿美元,负债增加25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1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91亿SDR,负债增加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21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6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63亿SDR,负债增加1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1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554 10129 贷方 2 65948 126945 借方 3 -61394 -116815 1.A 货物和服务 4 7609 13271 贷方 5 60671 117054 借方 6 -53063 -103782 1.A.a 货物 7 11465 20356 贷方 8 55230 105811 借方 9 -43764 -85455 1.A.b 服务 10 -3857 -7084 贷方 11 5442 11243 借方 12 -9298 -18327 1.A.b.1 加工服务 13 208 407 贷方 14 220 432 借方 15 -13 -2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1 116 贷方 17 164 304 借方 18 -103 -189 1.A.b.3 运输 19 -1577 -2883 贷方 20 1481 3007 借方 21 -3058 -5891 1.A.b.4 旅行 22 -2657 -5629 贷方 23 244 436 借方 24 -2902 -6066 1.A.b.5 建设 25 152 275 贷方 26 276 512 借方 27 -124 -23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4 -216 贷方 29 51 404 借方 30 -335 -620 1.A.b.7 金融服务 31 17 36 贷方 32 84 164 借方 33 -67 -1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0 -1038 贷方 35 221 438 借方 36 -801 -147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3 555 贷方 38 1010 2033 借方 39 -707 -147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87 1404 贷方 41 1640 3410 借方 42 -1053 -20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1 -64 贷方 44 24 47 借方 45 -65 -1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5 -47 贷方 47 26 53 借方 48 -71 -100 1.B 初次收入 49 -3273 -3730 贷方 50 4645 8474 借方 51 -7918 -12205 1.C 二次收入 52 219 589 贷方 53 632 1417 借方 54 -413 -8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54 -9776 2.1 资本账户 56 -6 -5 贷方 57 2 8 借方 58 -8 -1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49 -977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409 -689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409 -441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1 -615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2 1740 2.2.2 储备资产 64 -1139 -2880 2.2.2.1 货币黄金 65 -201 -441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5 -6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7 82 2.2.2.4 外汇储备 68 -1049 -245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5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653 1468 贷方 2 9400 18312 借方 3 -8747 -16844 1.A 货物和服务 4 1084 1911 贷方 5 8649 16887 借方 6 -7565 -14976 1.A.a 货物 7 1633 2933 贷方 8 7873 15264 借方 9 -6240 -12332 1.A.b 服务 10 -550 -1021 贷方 11 776 1623 借方 12 -1325 -2644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59 贷方 14 31 62 借方 15 -2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17 贷方 17 23 44 借方 18 -15 -27 1.A.b.3 运输 19 -225 -416 贷方 20 211 434 借方 21 -436 -850 1.A.b.4 旅行 22 -379 -814 贷方 23 35 63 借方 24 -414 -876 1.A.b.5 建设 25 22 40 贷方 26 39 74 借方 27 -18 -3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0 -30 贷方 29 7 59 借方 30 -47 -89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2 24 借方 33 -10 -1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3 -149 贷方 35 32 63 借方 36 -114 -21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3 80 贷方 38 144 293 借方 39 -101 -21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4 203 贷方 41 234 493 借方 42 -150 -28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9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10 -14 1.B 初次收入 49 -462 -528 贷方 50 661 1221 借方 51 -1123 -1749 1.C 二次收入 52 31 85 贷方 53 90 204 借方 54 -59 -11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53 -141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52 -14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0 -99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41 -63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0 -88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9 254 2.2.2 储备资产 64 -163 -417 2.2.2.1 货币黄金 65 -29 -64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4 -1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2 11 2.2.2.4 外汇储备 68 -150 -35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486 1094 贷方 2 7009 13662 借方 3 -6523 -12567 1.A 货物和服务 4 808 1426 贷方 5 6449 12599 借方 6 -5640 -11173 1.A.a 货物 7 1218 2188 贷方 8 5870 11388 借方 9 -4652 -9200 1.A.b 服务 10 -410 -762 贷方 11 578 1211 借方 12 -988 -1973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44 贷方 14 23 47 借方 15 -1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2 贷方 17 17 33 借方 18 -11 -20 1.A.b.3 运输 19 -168 -310 贷方 20 157 324 借方 21 -325 -634 1.A.b.4 旅行 22 -283 -607 贷方 23 26 47 借方 24 -309 -654 1.A.b.5 建设 25 16 30 贷方 26 29 55 借方 27 -13 -2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0 -23 贷方 29 5 44 借方 30 -35 -66 1.A.b.7 金融服务 31 2 4 贷方 32 9 18 借方 33 -7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112 贷方 35 24 47 借方 36 -85 -15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60 贷方 38 107 219 借方 39 -75 -159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152 贷方 41 174 367 借方 42 -112 -21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3 5 借方 45 -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7 -11 1.B 初次收入 49 -345 -395 贷方 50 493 911 借方 51 -839 -1306 1.C 二次收入 52 23 63 贷方 53 67 153 借方 54 -44 -8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6 -1056 2.1 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85 -105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64 -74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55 -47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1 -66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6 190 2.2.2 储备资产 64 -121 -311 2.2.2.1 货币黄金 65 -21 -47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7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12 -26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3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8-07/shenzhen/2023/0807/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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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支持深圳稳外贸工作提质增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深圳金融稳外贸 企业享惠得实效”为主题,深入各区、重点企业宣传“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为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政策保障。 8月4日上午,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和深圳市商务局指导下,盐田区政府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举办“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首场宣讲活动,推动金融支持外贸政策走进各区、直达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盐田区政府、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跨境电商协会、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及跨境电商企业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冯子兴表示,深圳作为外向型经济发达城市,与全球经济联系紧密,经济增长对外贸的依存度高,稳住外贸显得尤为重要。为推动金融支持深圳稳外贸工作提质增效,今年7月初,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联合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了“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从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丰富配套金融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等方面,为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政策保障。后续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 盐田区副区长周建军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深圳市商务局及广大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支持盐田区经济发展表示感谢。盐田因港而立、因港而兴,拥有全球单港集装箱吞吐量世界第一的盐田港,近百条航线联通世界。外贸是盐田区经济的重要支撑,在盐田区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的带动作用。近年来,盐田区积极推进保税燃油和LNG加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船燃、国家管网“五巨头”加注业务注册落户,2022年保税燃油完成加注超25万吨、增长11倍。建成启用跨境电商运营中心、查验中心和产业园,全面实现“9610”“1210”等通关模式,聚集一大批优秀跨境电商企业。依托农产品相对优势,逐渐形成以红酒、牛肉等特色进口交易为核心的国际贸易集散区。在当前外贸形势严峻复杂背景下,出台金融支持外贸政策恰逢其时。下一步盐田区将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完成跨境电商B2C零售全模式布局,打造特色化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盐田标杆”。 宣讲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首先宣讲了“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对进出口信贷融资、跨境贸易结算、出口信用保险、汇率风险管理等政策内容进行逐项解读。同时,针对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小额、高频、海量”的特点,详细介绍了外贸新业态外汇结算便利化政策,包括支付机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外综服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等,鼓励跨境电商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 深圳市商务局介绍了解决跨境电商快速增长的过程中阳光化发展水平不高、合规建设亟待加强等问题的方案,为广大跨境电商企业家们排忧解惑,帮助深圳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跨境电商协会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专家代表为跨境电商企业介绍了在平台、物流、支付、结算、通关等环节提供的综合服务方案,共同助力深圳营造良好发展生态,赋能外贸创新发展。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将持续开展“深圳金融支持外贸24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拓宽外贸新业态跨境结算渠道,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作用,支持深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8-07/shenzhen/2023/0807/1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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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8-07/shenzhen/2023/0807/1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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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264亿美元,进口1233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对外贸易持续提供新动能,同时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保持稳定,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逐步向常态水平回归。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旅行、运输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814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主要是居民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运输逆差416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逐步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正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从境外资本流入情况看,上半年,来华直接投资保持资金净流入,其中吸收来华股权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更加积极,其中股票项下净流入同比明显增加,债券项下逐步恢复净流入;外债余额更加稳定。从我国对外投资情况看,对外直接投资有序发展,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559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同比有所放缓。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将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08-07/shenzhen/2023/0807/1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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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日,深圳市分局召开专题局务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传达落实2023年下半年总行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行总局会议要求,找准工作发力点,提升履职效能,扎实推动外汇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贸易外汇便利化等政策措施。持续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增效,继续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规范发展,进一步提高个人薪酬用汇等业务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力推动《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见实效、出实绩。三是深化外汇改革试点质效。稳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惠及面。围绕前海、河套、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点区域以及科创、小微等重点主体,积极推进更深层次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加快落实“金融支持前海30条”各项改革举措。四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化外汇形势监测分析研判,扎实推进银行外汇展业试点,高压打击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五是持续夯实外汇管理基础性工作。提升国际收支统计质效,持续抓好“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 2023-08-11/shenzhen/2023/0811/1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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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便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开展跨境融资,现将《“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 附表:前海港企贷业务申请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3年8月9日 2023-08-14/shenzhen/2023/0814/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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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7月31日) 2023-08-01/shenzhen/2023/0801/1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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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43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113亿美元,升幅为0.35%。 2023年7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世界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8-08/shenzhen/2023/0808/1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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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外汇管理主要工作(一) 2023年上半年外汇管理主要工作(二) 2023年上半年外汇管理主要工作(三) 2023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安排(一) 2023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安排(二) 2023-08-08/shenzhen/2023/0808/1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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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子兴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副局长 要点:2023年以来,深圳外贸发展保持稳定增长,呈现规模稳、结构优、韧性强的态势。面对区域外贸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不断提升跨境金融政策供给质效,优化外贸政策环境,持续赋能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6日,联合深圳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为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政策保障。 稳外贸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也是推动经济结构提档升级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圳与全球经济联系紧密,外向型经济发达,出口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面对区域外贸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下称“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在总局指导下,聚焦外贸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跨境金融政策供给质效,全力支持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 大兴调查研究 持续优化外贸政策环境 深入一线扎实调研,精准把脉深圳外贸“痛点”“堵点” 深圳毗邻港澳,外向型经济发达。2023年以来,深圳外贸发展保持稳定,1—7月,深圳进出口总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5%,呈现规模稳、结构优、韧性强的态势。与此同时,受外需回暖动力不足、价格走弱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深圳外贸发展也面临一定的挑战。 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深圳外贸的主力军,这类市场主体对国际市场变化更为敏感,对优化外贸政策环境的需求更为迫切。为精准把脉深圳外贸发展的“痛点”“堵点”,2023年以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赴企业、政府部门和辖内各区开展实地调研,包括:赴盐田港实地调研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对进出口和航运物流的影响;赴华为、比亚迪、大疆创新、迈瑞生物、传音控股等企业调研行业动向、外需变化、产业链转移以及企业“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开拓情况;赴深圳海关、税务局、商务局、工信局、前海管理局等政府部门和福田区、龙华区、盐田区沟通了解各部门、各区对跨境金融支持外贸发展的政策诉求。 加强跨部门合作,集成式解决外贸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针对调研中企业反馈的结算、融资、汇率风险等问题,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等四部门出台《深圳金融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指导意见》(下称“金融支持外贸24条”),统筹集成进出口信贷、配套金融支持、优化跨境结算服务等24条金融支持政策,涵盖融资、结算、出口信用保险、账户管理、汇率风险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其中,部分政策属于跨部门的综合措施。例如,单列再贴现额度以优先用于金融机构支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企业的票据融资;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帮助外贸企业识别国别风险,评估交易对手资信,管控外贸经营风险,提升外贸发展安全度和可持续性。 聚焦重点领域 落实落细稳外贸政策举措 一是推动前海外贸支持新政落地见效。2023年2月,人民银行会同原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下称“金融支持前海30条”)。其后,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第一时间赴前海召开现场座谈会,组织近百家机构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前海管理局、商会协会和银行、企业开展多次专项调研座谈会,联合前海管理局、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共同举办“金融支持前海30条深港推介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支持前海30条”中与支持外贸发展有关的9项措施在前海落地见效。向全市银行发送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量在前1万家的前海合作区企业名单,指导银行精准宣讲推荐“金融支持前海30条”政策。 二是支持重点交易平台跨境结算。围绕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深圳国际珠宝玉石综合贸易平台、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深圳数据交易所等重点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的跨境结算需求,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积极推动银行和相关交易平台对接,研究解决天然气、大豆现货、芯片、黄金珠宝跨境交易新模式在结算环节的“难点”“堵点”。截至2023年7月末,深圳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共办理大豆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7笔,累计支出人民币34.4亿元,重点交易平台已成为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三是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场景顺利落地。作为外汇局重点打造的跨境金融服务基础设施,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下称“平台”)逐步建立起涵盖政府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中小企业等在内的多部门信息共享和核验机制,推出了多个融资类应用场景和外汇政策便利化类应用场景,切实便利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和跨境资金收付,受到市场广泛欢迎。2022年12月,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推动运费外汇支付便利化场景在辖内落地。2023年2月和3月,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推动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相继在辖内落地,实现了平台全国性场景在深圳全部落地。截至2023年7月末,辖内银行在平台融资类场景下服务企业401家,同比增长61%,放款规模合计191.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在平台便利化类试点场景下为企业办理业务8.52万笔,同比增长1.41倍,金额合计1192.1亿美元,同比增长近1倍。此外,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还指导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下称“自律机制”)开展平台应用培训暨银行推广交流会,为参会银行介绍平台各类场景、功能和应用情况,鼓励银行积极推广和应用平台。 聚焦贸易新业态 助力跨境外汇结算创新试点深化 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是深圳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力量。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按照“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理念,积极回应市场诉求,持续深化相关创新试点,有力支持深圳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助力深圳外贸稳健增长。2023年上半年,深圳跨境电商出口1108.0亿元,同比增长5倍,拉动深圳整体出口增长10.1个百分点。 一是支持更多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外汇业务。根据《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汇发〔2019〕13号),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可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等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下称“试点银行”)。为支持深圳跨境电商业态蓬勃发展,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在总局支持下新增辖内试点银行,并允许试点银行增加结算币种,创新结算模式,拓展服务范围,有效解决跨境电商收款难、效率低的痛点,助力跨境电商安全便捷收汇。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基于跨境外汇结算,为跨境电商主体提供融资、汇率风险管理、财务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截至2023年7月末,全国共有16家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外汇业务,其中业务落地深圳的银行共8家,累计办理跨境电商外汇收款5.6亿美元,服务客户10290家。 二是拓展“银行+外综服企业”模式创新。创新外综服代办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邮包出境”“线下业务线上化”等模式,增加合作银行和试点企业,助力跨境电商实现足不出户结算、资金“T+0”到账以及便捷退税。截至2023年7月末,深圳外综服代办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累计收汇总规模达265.1亿美元,服务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超9.6万家跨境电商企业。其中,累计收汇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超过9.1万家,占比达95%。平均每笔收款可为企业节约汇款费用25美元,累计为企业节省结算费用约2亿元。 三是稳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支持试点银行与深圳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对接,畅通结算渠道,运用科技赋能实现贸易链条可查可溯、结算收款全线上办理,助力小微企业小商品走向国际、参与全球竞争。截至2023年7月末,深圳地区市场采购贸易收结汇业务已有7家银行完成备案,跨境收款总金额达1.2亿美元,出口收汇率为68.2%,服务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主体422家。 聚焦优质企业 实现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增效 自2018年11月成为首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下称“便利化试点”)分局以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积极推动便利化试点扩面提质增效。截至2023年7月末,深圳共有12家银行、749家优质企业参与试点,累计收支规模达1290.8亿美元。 一是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在政策支持上做“加法”,取消企业收支规模要求,放宽试点银行、试点企业准入条件,并将便利化试点业务范围扩大到职工报酬等初次收入(资本项目有关收益收支除外)和捐赠、赔偿等二次收入。 二是精准支持优质企业参与试点。重点支持本地高端制造、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以及前海合作区企业参与便利化试点,向试点银行推送两千余家专精特新企业、八千余家前海合作区企业名单。对19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一对一”辅导,指导试点银行在客户分级机制上建立优质企业储备库,及时将有便利化需求的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试点范围。截至2023年6月末,便利化试点企业家数较2021年末增长13.3倍,较2022年末增长42.9%;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57家,较2022年末增长2.8倍。 三是推动银行优化展业审核。组织辖内银行召开业务研讨会,讨论完善真实性审核措施,推介行业最佳实践,推动银行真实性审核从“重程序”向“重实质”转变,通过“简化单证审核+‘一步式’全流程线上办理”,帮助企业节省单证准备时间和业务办理时间。便利化试点开展以来,优质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可凭支付指令在银行办理,实现“秒申请、分钟办”。深圳某主营电动汽车电池企业表示,加入便利化试点后,企业直接通过网银提交付款指令即可完成付款,综合耗时可控制在15分钟以内,时效节约95%以上。某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将全国60家成员企业纳入便利化试点,有效推动集团财务集中运营标准化管理,大幅减少子公司财务人员投入,降低异地子公司和集团之间的沟通成本,实现了管理效能提升。 四是加强试点业务管理。指导自律机制制定《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引》,引导银行优化备案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并对试点企业筛选标准、事中事后管理要点等核心环节进行统一。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试点银企真实诉求,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按季度向银行通报试点情况,对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试点银行,采取约谈、业务辅导等方式,督促改进。 做好宣传解读 推动政策飞入“千家万户” 一是持续开展金融稳外贸系列宣讲。以“深圳金融稳外贸、企业享惠得实效”为主题,深入各区和相关重点企业宣传“金融支持外贸24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投放宣传材料,扩大政策知晓面,推动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发布会主动对外发声,宣讲政策、推广经验、展示成效,积极推广跨境金融工作成功经验。 二是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以“避险为帆、汇海远航”为主题,向电子设备制造企业、跨境电商和消费电子企业开展汇率风险管理专题宣讲,提升企业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开展“金融为民”暖心工程,向相关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讲,引导企业主动管理汇率风险,聚焦主业、稳健经营。鼓励银行加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丰富外汇衍生套保避险产品,优化业务办理渠道,积极响应外贸企业汇率避险需求。 三是持续优化智能电话客服,实现政务咨询“不打烊”。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于2022年12月上线智能电话客服,其后通过智能电话客服不定期回访用户咨询体验,持续梳理、完善智能电话客服问答知识库。2023年上半年,人工和智能客服共接听电话16308通,电话咨询量同比增长31.9%,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是推动自律机制上线试运行“鹏城易汇”小程序。借鉴相关分局经验,指导自律机制开发运营“鹏城易汇”小程序,搭建“政策发布”“政策小岛”“我要咨询”和“我有需求”等功能模块。该小程序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外汇业务,针对性投放通俗、易懂、好记的动漫及视频宣传材料,并提供银行专家在线答疑、银行金融产品超市等服务,“一站式”满足企业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需求。 一直以来,深圳立于改革潮头,先行先试,实现了从边陲小镇到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面对外贸增长换挡提速,新产业、新业态将为深圳外贸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持续提升跨境金融政策供给质效,将支持外贸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助力深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9-20/shenzhen/2023/0920/1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