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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经常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并常为修理船舶等运输工具支付一定的款项,如付款为混合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船只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因不报关,该笔付汇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船境外码头消费货物款。 ②所付款项为修理款(更换零部件的修理)的部分,零部件款项应当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修理费应当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2)境内某渔业公司在海上捕鱼,把捕捉的渔获在海上卖给前来收货的外国销售商,该渔业公司收到外国销售商从境外汇入的渔获销售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由于海上捕鱼保鲜原因,渔获销售无法经过海关报关,所以,该渔业公司收到未经报关的远洋渔业销售收入,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3)某境内渔业公司与境外某公司合作进行远洋的捕捞作业,在捕捞完成后,境外合作方表示愿意将其份内的渔获转让给我渔业公司,则在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获分成汇出款项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购买渔获分成,若通过海关报关,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若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报关远洋渔业渔获分成货款。 (4)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与新加坡一公司进行合作,由其协助渔业公司管理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垫付渔业公司生产期间的燃料补给,境内公司对外支付燃料垫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对于垫付款处理原则,基础交易为居民(付款人)与非居民(收款人)之间的交易,居民付款人在偿还垫款时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进行申报。所付款项为燃料因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5)某从事远洋捕捞的国内渔船在完成了远洋捕捞后,由于受自身设备的限制,需要就近在境外的港口进行鱼货的加工,则该笔境外加工费的支出该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就地销售不再进入我国境内和加工后进入我国境内的鱼货,该境外加工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 (6)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国外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制造、渔业辅助船舶的国际营运业务。因其在境外海域捕鱼,国外政府部门按照其捕鱼重量,以一定的百分比收取费用(此费用称为“入渔费”)。该公司委托境外当地一家公司代为办理,并且对外付出此款。则入渔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入渔费属于海洋专属经济区收费,具有税收性质,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入渔费。类似处理的还有运输工具注册费、打猎许可证等管理费。 (7)我国远洋渔业捕捞船只进入他国经济海域作业,除交纳入渔费外,该国渔业管理部门还向作业渔船派驻渔业观察员,监督作业,防止渔船越境捕捞、违规作业等,渔业观察员费用由远洋渔业企业承担。则远洋渔业企业在支付观察员费用时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外籍观察员在捕捞船上所起的作用是监督渔船作业,其性质为政府提供的一种服务,渔业企业支付的观察员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业外国政府观察员费。 2019-12-19/hunan/2019/1219/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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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中心支局组织参加总局收支司举办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视频培训会。全体外汇干部及辖内7家外汇指定银行部门主管和经办人员共1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总局收支司领导强调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在形势分析、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需要外汇局、银行持续不懈努力。授课人从银行结售汇统计的总说明、即期结售汇及衍生品履约统计、衍生品结售汇统计、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等方面展开,重点强调了新版结售汇统计制度的修订部分,并结合实例详细解读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主要内容与操作实务。 此次培训,进一步加深了外汇系统及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对新版结售汇统计制度的准确理解,规范了结售汇统计报送工作,保障了结售汇统计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下一步,中心支局将通过在辖内组织业务操作培训、开展业务核查、要求银行对分支行进行转培训等方式,认真落实《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全面提升辖内银行结售汇统计报送数据质量,充分利用结售汇统计数据开展调研分析。 2019-12-10/hunan/2019/1204/1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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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娄底市中心支局举办外汇管理新政策培训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个人外汇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部分县市支行和企业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娄底市中心支局详细讲解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 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修订内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个人外汇管理等最新的政策规定。介绍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和试点工作。农业银行娄底市分行就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重点汇报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操作流程,对进一步完善系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外汇局对各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希望各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参与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服务涉外主体,拓宽融资渠道。 2019-12-17/hunan/2019/1211/1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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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信银行郴州分行、兴业银行郴州分行两家新设银行获批试营业,12月3日,郴州市中心支局对两家银行开办外汇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准备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郴州市中心支局现场考察了两家银行的营业场所、岗位设置、外汇从业人员配备、外汇业务内控建设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对银行外汇业务网络接口、外汇从业人员素质、外汇内控管理制度等基础配置做出具体建议。 同时,郴州市中心支局对两家银行开展外汇业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银行外汇业务内控机制建设,做到尽职履责,合规展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外汇指定银行要主动作为,开发更多外汇金融产品支持郴州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便利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三是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外汇业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019-12-11/hunan/2019/1211/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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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深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对新版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理解,规范结售汇统计报送工作,12 月3日,益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0家外汇指定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举办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视频培训会。 本次《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培训,授课人从银行结售汇统计的总说明、即期结售汇及衍生品履约统计、衍生品结售汇统计、结售汇综合头寸统计等方面讲解了主要的修订内容、制度依据、统计原则、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并结合案例讲解了日常统计报送中存在的疑点、难点和易错点。 会后,益阳市中心支局结合益阳市结售汇业务特点与各参会银行的业务人员进行了针对性学习,希望各外汇指定银行与外汇局协力同行,持续提高益阳市结售汇统计质量。 2019-12-11/hunan/2019/1211/1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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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外汇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水平,11月15日,郴州市中心支局欧志光副局长组织外汇工作人员集中观看了“杨松骗购外汇罪二审”的庭审视频。 观看此次庭审,对外汇管理人员而言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外汇管理科人员结合案情对骗购外汇罪与非法经营罪等涉及外汇领域犯罪行为定性进行讨论,并针对外汇业务依法行政、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法履职等内容进行交流。 欧志光副局长强调,一是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等形式做好旁听庭审活动工作,切实提高法制意识。二是要以学促干,将旁听庭审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做好外汇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2019-12-11/hunan/2019/1211/1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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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至12日,为了解阿根廷实行外汇管制对涉外企业的影响,邵阳市中心支局对辖内8家涉外企业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外汇管制对企业的影响、企业的应对措施、对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指定银行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根据本次调研了解的情况,对企业发展提出四点应对措施: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二是利用外汇衍生产品,积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三是利用好国际中间贸易商的作用,提高企业收汇的安全性;四是加强沟通和联系,遇到困难及时反映,共同推进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2019-12-23/hunan/2019/1218/1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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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邵阳市中心支局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定点扶贫村——武冈市邓元泰镇江塘村,走访帮贫对象,了解其生活近况、倾听生活诉求并送上慰问金。 据了解,在各方的努力之下,我中心支局的定向扶贫对象今年均已实现脱贫,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我局多次深入帮扶村,为其甜茶基地发展建言献策,帮助其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乡村脱贫攻坚提供持久动力。 我中心支局不负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带领和帮助定向帮扶对象实现了脱贫目标,积极推动乡村产业扶贫,为促进该村扶贫产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19-12-11/hunan/2019/1211/1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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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更好地服务湖南“创新引领 开放崛起”战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通力合作,组织开发了湖南省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12月24 日,系统上线运行启动仪式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举行,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军、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局长刘明权、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主要负 责人张奎等领导出席并讲话,省内数家重点企业、10家银行代表受邀参加,并见证了此次启动仪式。 在传统备案方式下,企业办理一笔服务贸易对外支付需多次往返税务部门和银行之间,耗时费力。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启用后,我省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可实现网上办理,备案人只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模块,填写备案信息,上传交易凭证,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服务贸易等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极大节省了脚底成本,增加了付汇便利化,一年可为近3000家次的企业简化工作流程和节约办事成本。同时,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也为银行办理支付核验以及外汇局开展业务核查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企业填报后即时生成税务备案电子化信息,银行可即时上网校验,税务局、外汇局可适时开展线上业务查验和监管,为政府部门改善监管环境,提升监管效率提供了新的支撑。 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军对系统的正式启动表示祝贺。他指出,这是一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务实举措,也是一项优化湖南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彰显湖南开放发展决心的示范举措。 税务备案电子化是2019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我省落实税务、外汇重点领域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 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助、结果互认,不断推进营商环境的优化,全力助推湖南的开放崛起。 2019-12-27/hunan/2019/1227/1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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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1月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总体平稳。1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56亿美元,与今年以来的月均水平基本相当。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平衡格局。二是银行代客涉外收入与支出规模基本相抵。11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5亿美元。 市场主体结汇意愿上升,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稳定性进一步增强。11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与2018年同期基本持平。从跨境资金流动主要渠道看,外汇供给和外汇需求均更为稳定。11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69亿美元,2018年同期为逆差7亿美元;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同比上升2.1倍;直接投资净结汇增长明显;个人净购汇同比下降16%。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未来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助于继续保 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升全方位对外开放水平,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此外,中美第一阶段经贸磋商取得进展,有利于全球经济和贸易良性发展,也为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提供了更加稳定的外部环境。 2020-01-03/hunan/2020/0103/1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