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在北京、广东(含深圳)、山东(含青岛)、江苏四个地区开展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政策试点,试点期限一年。现就试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有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意愿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内企业,可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经批准后参加试点。 二、试点地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试点分局)应按《货物贸易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见附件)相关规定审核申请企业资格,并根据当地实际和辖内企业申请情况,分期分批确定试点企业名单。试点期间每个试点分局核定的试点企业总量不超过10家。 三、试点企业应当按照《试点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境外账户的开立、关闭以及资金收付等业务,并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 四、外汇局应按《试点办法》相关规定对试点企业境外账户收支实施管理,并按企业主体建立业务台账。 五、试点企业存放境外出口收入的年度总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出口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由试点分局按照《试点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 六、外汇局根据试点企业报告信息,为试点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或进口付汇总量核查)等相关外汇管理手续。试点企业完成出口收汇核销后,按规定正常办理出口退税。 七、试点分局应根据《试点办法》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试点操作规程,明确业务操作要求。试点操作规程应于2010年9月20日前上报总局备案后实施。 八、试点分局应加强对出口收入存放境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九、试点分局应做好对辖内分支机构与试点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试点情况,并按季向总局上报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 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 试点办法-正文 附件2: 试点办法-附件1:境外账户收支信息报送协议 附件3: 试点办法-附件2: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收支情况报告表 2010-08-27/safe/2010/0827/6828.html
-
见附件。 附件:1985-2025年中国外债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2026-03-27/safe/2018/0410/881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5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如何? 答:5月份,我国境内外汇供求仍保持相对平衡状态。具体来看,第一,银行结售汇逆差总体稳定。2017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71亿美元,环比增长15%,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即银行代客)结售汇逆差124亿美元,环比下降3%。第二,远期结售汇维持顺差。2017年5月,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34亿美元,与银行即期结售汇、期权等共同影响境内外汇供求,使得5月份外汇供求仍处于相对平衡状态。第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保持低位且外币净流出环比减少。5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218亿美元,环比增长42%,但同比下降7%;其中,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逆差环比增长72%,外币涉外收付款逆差环比下降12%。另外,在境内外汇供求相对平衡等多种因素影响下,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连续4个月上升,5月末比4月末增加240亿美元,增幅有所扩大。 当前,市场情绪依然稳定,贸易投资等主要项目的外汇供求更趋平衡。首先,从涉外收支的结售汇比例看,市场主体结汇率有所上升,购汇率有所下降。5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7%,较前4个月的结汇率上升0.6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7.4%,较前4个月的购汇率下降0.5个百分点。其次,主要项目的外汇供求状况继续改善。5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的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较4月份增长14%,直接投资结售汇由逆差趋向基本平衡,证券投资结售汇由上月逆差转为小幅顺差;同时,企业跨境融资继续增加,5月末,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外币进口跨境融资余额较4月末增加21亿美元,已连续15个月增长。上述项目的供求改善较好地对冲了5月份部分渠道增加的季节性购付汇,如“五一”、“端午”两个假期加大的境外旅游需求、外资企业正常的利润汇出等。 总体看,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回稳向好、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的内外部环境依然存在,尤其是国内经济持续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基础更加稳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境内主体的涉外收支行为将更趋理性。 2017-06-16/safe/2017/0616/6765.html
-
2015年10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纲同志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分析了新形势下做好局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部署安排了下一阶段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方上浦、杨国中及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深化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当前外汇管理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外汇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管理党员干部,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用党建工作成效促进外汇管理工作改革发展。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工作,学习落实中央新近出台的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统筹兼顾开展机关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机关党委要发挥好牵头和协调作用,组织落实好中央和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职责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完) 2015-10-29/safe/2015/1029/6866.html
-
2017年5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主持会议,爱立信、卡特彼勒、阿尔卑斯、蒂森克虏伯、戴尔、ABB、玛氏、江森自控等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参会。 与会代表介绍了各企业的经营状况,并结合自身实际,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潘局长指出,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更趋平衡。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运营,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需要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外汇管理部门将坚持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市场主体营造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完) 2017-05-19/safe/2017/0519/7563.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6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3596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2057亿美元,债券类投资1540亿美元。投资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美国、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1257亿美元、922亿美元、218亿美元、180亿美元和145亿美元。(完) 2017-05-31/safe/2017/0531/6762.html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就外汇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为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和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社会一起抓,各级党委要承担起主体责任。 外汇局各司室、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要深刻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最新精神、最新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涉外经济金融安全的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级党组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抓不紧、抓不好就是渎职的观念,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抓起来、切实管起来,自觉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履行“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二、外汇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各级党委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做到守土有责。主要内容是: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各项纪律,重点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对中央的大政方针,要统一步调,不折不扣地执行,着力解决“中梗阻”现象。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发展决策落实情况,要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督促检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严格党员干部管理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把党的纪律真正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拔任用机制。合理确定局党组、分管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比例,强化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坚决打击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行为。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紧盯不放、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着力开展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活动,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加强日常管理,坚决防止反弹。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全面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为指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相融合,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与防范腐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从行政审批转向监测分析,从事前监管转向事中事后管理,以简政放权为龙头,辅之以法规清理整合、管理重心下沉和系统与数据整合,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满足贸易投资便利化需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外汇管理工作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权力监督,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五)坚决惩治腐败,支持纪检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重视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培养使用,不断增加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保证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组以零容忍态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六)党组书记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严肃党内生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管好班子。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带好队伍。党组书记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以上带下,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外汇局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落实主体责任,要层层抓好传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的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关键在党支部书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要内容是: (一)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落实廉政准则,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改进作风,培养为民、务实、清廉干部职工队伍。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 (四)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加强对执行规章制度的制约监督,防范行政行为风险。 (五)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要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做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大力支持本部门的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廉洁从政,认真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外汇局党组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组纪检组作为外汇局党内监督部门,专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要按照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放得下情面,拉得下面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内容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以及遵纪守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维护党纪的权威性。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党风建设。 (二)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监督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央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组织落实。加强各方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人民银行纪委、监察部派驻人民银行监察局做好外汇局分支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规范行使权力。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特别是对总局年初、年中部署的重大任务或临时性重要工作,集中组织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转变作风。 (四)检查、处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办。查办腐败案件以中央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局党组报告的同时向中央纪委报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积极配合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五)受理对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畅通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受理对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以及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作出处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 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机制。局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形势研判,研究部署工作。充分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和督导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案件、重要事项等问题,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组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督促督办,提出要求。 (二)报告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听取纪检组关于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汇报,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支持纪检组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成员要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提出要求。党组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共同分析形势,督促开展工作。各党支部、党总支每年底要向纪检组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协作会商机制。纪检组定期与综合司(政策法规司)、人事司(内审司)、机关党委以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就监督检查和调研中发现的有关党风廉政和不正之风问题,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和干部队伍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协作会商,研究工作对策。纪检组组员、机关纪委委员要认真履职,与纪检组加强沟通,随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四)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组要认真落实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督促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结合落实中央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以落实主体责任为主线,以领导干部年度“廉”的考核和述职述廉为载体,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司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纪检组每年要通过适当形式,向各部门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情况。纪检组每年底向人民银行纪委了解分支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党组,为总局对分局的年度业务考核提供参考依据。 (五)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及时补签责任书。发生责任追究情形的,兑现“背书承诺”。根据中央部署要求,纪检组每年完善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内容设定、任务分工与责任主体分管工作内容对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与责任内容对接。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谁分管的部门、单位出问题谁负责。所有严重违纪问题,都要曝光通报;所有司级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由分管局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所有被反映问题的各部门、直属单位“一把手”,由局长进行提醒谈话;所有经纪检组核查清楚并提出的改进建议,由局长批转给各部门落实。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015-05-05/safe/2015/0505/6895.html
-
7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召开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回顾第五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作,展望谋划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局领导、党员代表140余人参加会议,人民银行机关党委有关领导应邀到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新一届机关纪委当选委员9人,靳岳平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新一届机关纪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同志,监察室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与会委员讨论认为,第五届机关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局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紧密联系外汇管理工作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靳岳平同志代表第五届机关纪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反映了五年来的工作,客观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具体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会委员一致表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常态下,被选举为新一届机关纪委委员,深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认可,倍感责任重大和使命光荣,今后将加强学习、严格自律、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机关纪委做好各项工作。 会上,靳岳平书记明确了机关纪委及机关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他指出,全体委员要明确职责,在实际工作中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督促所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要善于发现问题,坚持原则,不怕红脸、不怕碰硬,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要落实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正人先正己,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杨国中组长首先对新一届机关纪委的选举产生和各位委员的当选表示祝贺。他指出,机关纪委委员不是一个荣誉,而是一种责任,既然当选,就要明确定位、履职尽责。作为机关纪委,要深刻把握党章明确的纪委三项具体职责,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配合纪检组(监察室)把外汇局反腐倡廉的工作责任担起来。作为机关纪委委员,面对违规违纪问题,该抵制的必须抵制,该建议的必须建议,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核查的必须核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行动,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委委员队伍,按照纪检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今后纪检组派驻后,与机关纪委是监督和指导的关系,机关纪委将逐步承担起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机关纪委委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机关纪委的工作积极献言献策、大力支持配合。当前,机关纪委委员要加强学习,重点把握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方面的内容,为履行好职责打下基础。 与会委员纷纷表示,要认真领会杨组长的讲话精神,按照机关纪委委员的履职要求,在强化学习上积极主动,在落实责任上有所作为,在廉洁自律上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推动外汇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进步。 2015-07-22/safe/2015/0722/6898.html
-
2017年1月6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方位、多层次组织传达学习全会精神。 1月10日上午,人民银行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先宏、方上浦、杨国中、郑薇参加会议。1月12日上午,外汇局正司级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人民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同日下午,外汇局召开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求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强调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面临形势的清醒认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定决心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正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谋划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要层层传导压力,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纪检委员要做好协助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做到全面了解、深刻领会、融会贯通;要与贯彻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采取有力举措,加强对外汇管理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顺利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外汇局党组决定近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2017年度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完) 2017-01-16/safe/2017/0116/6906.html
-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2016年6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暨“七一”表彰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作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方上浦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国中主持会议,局机关全体党员,事业单位部分党员,及退休干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人民银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会上,潘功胜在报告中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外汇管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为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改进作风常态化取得明显实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更加严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群团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潘功胜指出,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繁重的外汇管理改革任务,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形势下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给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外汇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潘功胜强调,面对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进步。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地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教育与制度并重。三是强化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四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五是突出惩治和预防并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会上,外汇局对评选出的2015年至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了表彰,受表彰的党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完) 2016-06-28/safe/2016/0628/6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