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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儋州市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海南省分局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68562943,68562267。 特此通知。 附件:《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2年1月27日 2022-01-27/hainan/2022/0127/1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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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海南省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以下简称海南省分局)制定了试点配套实施细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海南省分局辖区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对于单笔等值 5 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二、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鼓励海南省分局辖区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国际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三、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海南省分局辖区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海南省分局辖区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四、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海南省分局辖区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外汇管理局登记。 五、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海南省分局辖区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 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海南省分局辖区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经常项目试点实施细则见附件1) 六、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内再投资业务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如为海南省分局辖区注册的企业,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七、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允许海南省分局辖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实施细则见附件3) 八、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海南省分局辖区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实施细则见附件4和附件5) 海南省分局辖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银行,并加强对上述业务的事中事后监管与核查检查,指导银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密切跟踪各项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实时监测分析跨境资金异常流动的特征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和应对机制,确保试点政策平稳有序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秩序。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海南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配套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4年2月5日 2024-02-06/hainan/2024/0206/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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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地市分局、各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做好逾期未申报处理工作,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对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海南省各地市分局、各营业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对辖内银行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各银行应及时转发分支机构,组织学习;加大逾期未申报数据催报力度,对发生逾期未申报的主体进行针对性督导;加强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 各地市分局和营业管理部、各银行应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关注机构申报主体的意见建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分局联系。 附件: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2025-01-26/hainan/2025/0126/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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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地市中心支局、辖内各县市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升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指导意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前期已经参与试点的银行,应依据本指导意见及时修订本行试点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妍琦,联系电话:0898-68562549。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2022年版) 2022-07-08/hainan/2022/0708/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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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12/hainan/2023/0512/1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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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或条款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相关规定管理对象已经消失,内容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三、删除或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详见附件3。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9/hainan/2023/0329/1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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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2026年总局、区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银党〔2025〕123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党建和外汇业务融合发展。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分局召开来宾市2026年外汇管理业务工作会,与来宾市七家涉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谋划2026年来宾市外汇管理工作,并听取各涉外银行关于汇率风险管理政策传导效果、“汇小二”智能体推广、贸易投融资一揽子便利化政策落地、外汇展业改革、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场景落地以及服务来宾市地方涉外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的计划措施,为做好来宾市“十五五”开局之年外汇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026-02-06/guangxi/2026/0206/3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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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年伊始,河池市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党委工作要求,围绕金融支持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目标,启动“汇小二”关键金属企业开年走访行动。1月13日走访广西中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广西中保矿业有限公司,了解企业2026年境外投资和贸易发展规划,就企业纳入2026年贸易信贷调查样本情况以及申办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意向进行沟通、协调。1月30日,韦庆锋副行长带领宏慎、外管、信贷、支付等部门走访关键金属重点企业——广西华远金属化工公司,为企业集约式推介信贷、外汇和跨境人民币政策。 2026-02-03/guangxi/2026/0203/3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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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分局组织举办跨境电商结算服务对接会,推动外汇、商务、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中心、银行、外综服企业等多方开展业务对接。会议围绕进一步优化贺州跨境电商结算服务水平,听取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关于平台的建设情况及跨境结算需求,各参会单位就如何实现“银行可凭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送的交易电子信息,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其委托客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涉及的业务流程、软件开发、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交流讨论,互相有了初步了解。后续各方将深入对接,争取相关服务方案落地,推动贺州外贸服务水平不断升级。 2026-02-09/guangxi/2026/0209/3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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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防城港市青春文化集市政策宣传活动在防城区举办,国家外汇管理局防城港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防城港市分行、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等单位前往活动商场,开展外汇政策专题宣传,通过设立外汇政策固定宣传点、向路人发放宣传折页、深入走访商铺作政策讲解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汇相关政策,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商,助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6-02-09/guangxi/2026/0209/3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