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2-00019
  • 分       类:
    通知  资本项目管理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儋州市中心支局、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

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海南省分局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反馈。联系电话:6856294368562267。

特此通知。

 

附件:《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2年127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4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