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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5-00017
  • 分       类:
    通知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2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

省内各地市分局、各营业管理部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内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南商(中国)海口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海口分行,海南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做好逾期未申报处理工作,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对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海南省各地市分局、各营业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做好对辖内银行指导培训工作。

、各银行应及时转发分支机构,组织学习;加大逾期未申报数据催报力度,对发生逾期未申报的主体进行针对性督导加强实行“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的内部管理,完善业务流程。

地市分局和营业管理部、各银行应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关注机构申报主体的意见建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分局联系。

 

附件: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5年1月22日


   附件:海南省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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