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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抓严管严督,用“担当”彰显时代精神;出实招实策,以“实干”发出深圳声音,打造“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强督导”的党建工作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提升组织力为中心,充分发挥党建在服务中心工作、推动队伍建设上的引领作用,把基层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一、大学习,做矢志前行的“逐梦人”。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人民银行业务知识、学习内部管理能力”三个维度的“大学习”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精选学习主题、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大学习”走心、走实、走深。 二、深调研,做坚定勇毅的“拓荒牛”。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深圳的前沿开放作用、中美贸易摩擦等,以“深调研”支撑决策制定、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改进调研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扎扎实实把矛盾和问题搞清楚、弄透彻。强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出实招、献良策,贡献深圳方案。 三、真落实,做只争朝夕的“实干家”。制定深圳市中心支行《贯彻落实总行总局会议精神工作计划落实表》《党建工作要点一览表》,形成744条工作计划、18类57项党建工作清单。坚持严守责任担当,明确目标、责任、任务、时限,以“真落实”贯彻总行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强督导,做担当有为的“奋进者”。建立按“周、月、季、年”四个时间维度,全方位、高频次、常态化督办督查的工作机制。开发“网络+”党建智能考评系统,创新打造“督、考、评”三位一体的党建综合管理平台。修订《深圳中支党支部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强化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强督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想干事、有本事、善学习、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四十载惊涛拍岸,九万里风鹏正举。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在广东考察时指出:中国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新时代也是干出来的! 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整合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持之以恒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力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果!改革不止,初心仍在,再出发! 2019-02-11/shenzhen/2019/021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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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深圳分局召开2019年深圳市外汇和跨境业务工作会议,传达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通报2018年度深圳跨境收支形势及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情况,分析当前外汇市场形势,部署2019年相关工作。深圳市各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主管外汇和跨境业务的副行长(副总经理)、牵头外汇及跨境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约160人参加会议。深圳中支黄富副行长作讲话,分局各处和跨境办负责人具体布置2019年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辖内商业银行应全面客观认识形势,既要充满信心,又要高度关注外汇市场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关注国际收支结构出现的趋势性变化和外汇市场出现的边际变化,高度重视国际收支结构与宏观经济稳健性关系,警惕国内外风险因素对外汇市场主体预期和行为的影响。 会议强调,各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提升外汇和跨境业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法规、防控风险、维护外汇金融秩序方面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是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行业自律,审慎办理高风险主体和高风险类别的外汇业务,切实履行好“展业三原则”;二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监测分析;四是运用好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和风险防范水平。 2019-02-21/shenzhen/2019/022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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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为一家中资企业,不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主要业务是提供国内及国际货物运输服务,在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时,运输船需在境外港口补充燃料油,因此需向境外支付燃油费。到银行办理相关付汇业务时,银行告知我公司非名录内企业,无法对外付汇。请问我公司能否支付相关费用?我公司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权,能否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如果可以,如何办理?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不在名录的企业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同时,根据国际收支申报相关规定,运输工具在港口消费货物支出(包括运输工具在境外购买的货物,如燃料等),应当申报在货物贸易项下。因此,你公司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可以对外支付燃油费。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对于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因行业或经营特殊性存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客观需要的,应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登记时提交《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证明确有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相关材料。 2019-02-14/shenzhen/2019/0214/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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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76898.76亿元,同比增长7.31%。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2839.38亿元,同比增长9.95%,增速比上月末高3.6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低1.9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比年初增加4136.45亿元,同比多增2521.0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005.6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251.69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41.0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406.7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05.65亿美元,同比下降29.12%,当月外币存款比年初增加44.24亿美元,同比少增17.29亿美元。 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4299.25亿元,同比增长14.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0205.88亿元,同比增长18.55%,增速比上月末高0.4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2.2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比年初增加1708.45亿元,同比多增426.77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17.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4.2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82.87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1380.1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373.0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05.35亿元,票据融资增加203.2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39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610.72亿美元,同比下降25.54%,当月外币贷款比年初减少9.75亿美元,同比多减6.03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02-25/shenzhen/2019/0225/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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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018年12月末上升15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879亿美元,较2018年12月末上升152亿美元,升幅为0.5%。 2019年1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全球金融市场上,主要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汇率上升,金融资产价格有所上涨。受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面临放缓压力,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但我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国际收支呈现自主平衡格局,为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 展望未来,虽然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将延续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外汇市场运行机制日臻完善,有条件保持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9-02-12/shenzhen/2019/021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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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途径,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2018年,深圳市分局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目前,该试点已在全国多个自贸区推广落地。 试点主要特点:一是简政放权,便利企业。银行审核企业材料时间由试点前的几小时大幅缩短至试点后的几分钟,切实降低企业营运成本。二是放管结合,防控风险。试点变“先审后付”为“先付后抽查”后,要求参与试点的企业留存对外支付的相关单据凭证两年备查,实现“放权不放手”。试点一经推出受到市场热烈欢迎,截至12月末,深圳辖内已有37家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办理试点业务,支付金额合计14亿元人民币。 下一步,深圳分局将围绕“促进投融资便利化”工作重心,继续稳步推进各项资本项目改革工作,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外汇市场环境。 2019-02-18/shenzhen/2019/0218/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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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财务人员突然离职,未办理交接手续。现我公司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延期付汇报告,但因不知道密码而无法登陆系统。请问我公司如何找回密码?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的用户代码分为业务管理员(ba)和业务操作员两种。企业首次登陆应用服务平台时,应通过业务管理员代码(ba)及其密码登陆,添加业务操作员并为其分配业务操作权限后,该业务操作员方可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企业端并使用相关功能。 如果企业用户遗失业务管理员(ba)密码,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密码重置。重置密码在重置操作第二天方可生效。 如果企业用户遗失业务操作员密码,需凭自身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管理员代码(ba)和密码登录应用服务平台进行业务操作员密码重置。 2019-02-22/shenzhen/2019/0222/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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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19年1月30日) 2019-02-27/shenzhen/2019/0227/4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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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32762亿元人民币(等值1971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48401亿元人民币(等值7188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84361亿元人民币(等值12529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1%。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15899亿元人民币(等值2361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1789亿元人民币(等值266亿美元),占1%;其他接受存款公司(银行)债务余额为62027亿元人民币(等值9212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8398亿元人民币(等值5702亿美元),占29%;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649亿元人民币(等值2176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63亿元人民币(等值4168亿美元),占21%;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668亿元人民币(等值3515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420亿元人民币(等值4962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30069亿元人民币(等值4467亿美元),占22.5%;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5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649亿元人民币(等值2176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238亿元人民币(等值332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4194亿元人民币(等值6563亿美元),占33%;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8568亿元人民币(等值13154亿美元),占67%。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9%,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9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9年3月末 2019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5899 2361 短期 1153 17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53 17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746 2190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475 1704 贷款 3271 48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1789 266 短期 1037 154 货币与存款 722 107 债务证券 315 4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52 112 SDR分配 655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7 15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2027 9212 短期 49709 7382 货币与存款 32688 4854 债务证券 4358 647 贷款 12403 18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9 长期 12318 183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9237 1372 贷款 3015 44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6 10 其他部门 38398 5702 短期 28967 4301 货币与存款 10 1 债务证券 252 37 贷款 4543 67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3254 3453 其他债务负债 908 135 长期 9431 14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279 487 贷款 4831 71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14 62 其他债务负债 907 135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649 217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056 1345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65 54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228 777 外债总额头寸 132762 19717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9-07-03/shenzhen/2019/0703/4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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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联合设立“猎鹰”创新实验室,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黄富副行长、深圳市税务局陈捷副局长、腾讯公司曾伟业副总裁共同为实验室揭牌。该实验室旨在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实现人民银行、税务部门间高效数据共享,搭建涉税违法犯罪的智能化分析系统,高效识别线索、快速预警风险、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猎鹰”创新实验室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税务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的重要工作举措。 “猎鹰”创新实验室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税务局针对“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打击出口骗取退税”工作中的难点痛点,精心建设的信息交换、交易监测模型创建和线索智能研判的平台。一是快速预警犯罪。通过融合三方提供的信息,综合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等数据,运用税务违法案件的特征、指标、模型,在共建的统一分析平台实施分析,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犯罪行为,对高危企业进行风险预警。二是快速打击犯罪。根据三方掌握的线索,利用信息流快速锁定团伙,确定违法案件事实,同时快速监控相关资金。 具体而言,深圳市税务局结合税务稽查的执法实践,提供涉税违法犯罪的特征、指标和相关名单,上传到实验室。平台根据指标生成模型后由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下发至深圳市各金融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生成的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反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税务部门。平台将根据模型运行情况通过机器学习的方式进行定期有效性评估和不断完善,最终实现执法信息交换、交易监测模型创建、违法犯罪线索智能分析。 自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始组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结合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多发的现状,通过案例学习、特征总结,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已提炼出26条非法集资类客户行为和交易特征,利用文本挖掘、机器学习、社团划分算法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模型,达到对非法集资的早预警、早处置。结合地下钱庄活跃、专业化程度高这一现状,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创新建立地下钱庄监测预警模型,以提高辖内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交易监测预警能力。“猎鹰”创新实验室作为深圳智慧反洗钱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依托银行、证券、保险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大对涉税线索监测分析预警,助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一直致力打造深圳特区“三反”坚固堡垒。早在2005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便牵头组织建立了地方层面反洗钱联席会议机制。2017年8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职,探索建立以金融情报为纽带、以资金监测为手段、以数据信息共享为基础、符合国家治理需要的‘三反’监管体制机制”。2018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深圳市金融办、深圳银保监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等部门联合建立深圳市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移送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2017年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与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侦局、刑侦局、禁毒支队、反恐支队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可疑交易线索的信息共享和协办机制,推动洗钱罪案侦查起诉判决。仅2018年,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就发出相关调查通知书265份,涉及账户11000余个,协助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破获“会战5号”、“海啸3号”等多起大案。 2019-07-01/shenzhen/2019/0701/4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