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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根据外汇管理规定变化和调整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以下简称《评估内容》,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计算公式为: 银行总行最终评估得分=合规经营评估指标得分×(100-本期评估最终确定的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分值)%+审慎经营评估指标得分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依据《评估内容》,公平、公正地对辖区内银行进行评估。 三、各全国中资性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四、《评估内容》自2021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年度开始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及评分标准(2020年)〉的通知》(汇综发〔2020〕3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1年9月26日 2021-10-18/qinghai/2021/1018/1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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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06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315亿美元,降幅为0.97%。 2021年9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外汇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全球经济复苏面临挑战,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韧性持续显现,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10-11/qinghai/2021/1011/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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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415亿美元,对外负债1648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07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479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3727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1402亿美元,债券资产210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909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4%、14%和12%。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2056亿美元,美元资产1046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896亿美元,分别占13%、68%和19%。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643亿美元,占比56%;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6772亿美元,占比44%。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9004亿美元,债券负债3258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22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20%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855亿美元,美元负债616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469亿美元,分别占比42%、37%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19亿美元,占比38%;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10167亿美元,占比62%。 2021-09-30/qinghai/2021/0930/1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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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传外汇政策、普及外汇知识、有力打击网络炒汇和跨境赌博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合规用汇意识,外汇管理局海东市中心支局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宣传为契机,以“远离非法外汇交易,严厉打击跨境赌博”为主题,在海东市平安区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方式向现场群众普及外汇管理政策,宣传非法外汇交易和跨境赌博的危害,加深外汇管理在社会公众认知中的广度和深度。本次户外宣传共发放外汇资料200余份,宣传覆盖80余人,接受咨询服务总量40余人次,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021-04-16/qinghai/2021/0416/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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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 2021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4.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85万亿美元)。 2021-09-30/qinghai/2021/0930/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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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情况的反馈 2021-10-11/qinghai/2021/1011/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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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个人为自己购买人寿保险,指定境外个人为受益人,投保收益是否可以一次性申请大额换汇并且汇到境外? 答:需要先了解一下作为受益人的境外个人的身份,如果涉及移民的,境外身份是在投保前还是投保后取得的;之后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合法性和相关条款来确定。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管理部门。 2021-09-24/qinghai/2021/0924/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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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居民境外房产出售后资金能否汇入境内,收汇后能否结汇? 答:境内居民境外购房属于资本项目范围,目前尚未开放。因此,境内居民购买境外房产存在合规性问题,其出售房产所得资金汇入境内,银行不得办理入账手续。 2021-09-30/qinghai/2021/0930/1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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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贸易类性质的个人外汇入账,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个人真实合法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直接入账。如果收汇银行无法直接判断款项性质,个人可提供证明该笔款项为合法贸易收入的材料如贸易订单等办理。 2021-09-24/qinghai/2021/0924/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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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21-09-30/qinghai/2021/0930/1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