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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春节期间个人合理用汇需求,进一步推进个人外汇“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切实提升楚雄州个人外汇服务水平。2022年1月18日,楚雄州中心支局组成“明察暗访”小组,采取“一察、二测、三聚焦”的方式,对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的明察暗访“回头看”工作,以此促进外汇指定银行切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一察”,实地观察,督导政策落地传导。外汇管理人员到银行业务网点实地查看是否在显著位置放置《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等内容,及政策宣传情况。切实督导各行正确理解个人外汇基本政策,并能以多种方式传导给客户,鼓励各网点除去常规宣传手册、海报等,将个人外汇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如微视频、外汇知识宣传区等传导给客户。 “二测”,现场测试,确保情况真实全面。一测政策掌握程度,现场扫码答题,分析各行答题情况。楚雄支局将知识测试题目录入问卷星,形成答题二维码,要求各网点主要负责人、业务主管、个人外汇经办人员现场扫码答题,测试其对个人外汇政策真实的掌握情况。二测业务处理能力,现场模拟业务办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楚雄支局模拟客户现场办理业务,体验网点基本业务的办理流程及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指出业务办理中的不足之处,开出对症下药的“定制处方”,优化服务水平。 “三聚焦”,优化流程,聚焦个人业务办理质效。一聚焦各网点业务办理质量提升。通过体验手机银行,检查业务投诉情况等,督促网点提升业务办理质量。二聚焦各行对已发现问题的改进情况。本次明察,楚雄支局重点关注之前暗访发现的、已反馈给银行需要改进的问题,从查访情况来看,之前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了整改,经办人员“靠前服务”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服务热情明显提高。三聚焦本次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再次强调、限期整改。本次查访中,部分网点对个人外汇政策的掌握及传导仍有欠缺,对本次发现的问题,楚雄支局已再次强调、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明察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辖内银行对个人外汇业务的重视程度,督促了各外汇银行网点提升个人外汇业务服务质量,切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 2022-01-20/yunnan/2022/0120/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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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以下简称红河片区)首家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企业试投产,标志着河口口岸中越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正式启动。此次试投产的河口富甲咖啡落地加工厂是红河片区第一批中越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企业,主要对通过边民互市进口的咖啡豆进行初级筛选、分拣,投入生产后预计年产量5000吨,产值6000万。截至1月17日,河口富甲咖啡落地加工厂通过二级市场进行86笔结算,金额70.48万元。 启动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关于“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重要讲话精神的扎实举措,有利于提高互市商品附加值,形成以贸带工、以工促贸的良性互动,扩大边民就业渠道,有效推动河口区县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促进边民增收、边境富裕,加速红河片区由“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变。 为保障落地加工企业合规有序发展,人民银行河口支行以富滇银行红河自贸区支行作为创新试点,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海关“边民互市管理系统”、富滇银行“跨境通”等系统进行互联互通,实现边民、企业、货物、结算等多方数据的全流程自动交互、比对,促成边民互市一、二级市场结算业务全电子化,全面升级优化边民互市银行全流程结算,实现“互联网+边民互市+加工”的新路径。目前,已完成边民开户签约数5442户,办理边民互市一级市场结算141337.73万元;二级市场开户签约数18户,结算1193.68万元,为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打下坚实基础。 2022-01-27/yunnan/2022/0127/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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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昭通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山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理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宏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迪庆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丽江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沧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普洱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怒江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溪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山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8/yunnan/2022/0128/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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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昭通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保山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理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迪庆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德宏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丽江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沧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怒江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普洱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曲靖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溪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山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8/yunnan/2022/0128/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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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4/yunnan/2022/0124/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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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4/yunnan/2022/0124/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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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7/yunnan/2022/012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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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01-27/yunnan/2022/0127/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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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河州中心支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挥沿边开放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等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努力践行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工作中的使命担当。 一、促便利,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 红河州中心支局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文件精神,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外汇业务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红河州中心支局指导辖内银行遵循审慎展业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截至2021年末,共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34笔,金额457.71万元人民币,有效提升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红河州中心支局以“切口小”带来“成效实”的思路,鼓励河口地区中行、农行、建行等三家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拓展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结算速度。截至2021年末,自贸区红河片区办理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业务273笔,金额合计6988.55万美元,同比增长67倍,有效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红河州中心支局指导辖内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风险控制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等内容,并要求银行按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四是严格执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允许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无需到外汇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有效缩减企业退汇业务办理时间。 二、强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红河州中心支局认真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好差评”管理各项规定,推动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一次办”。红河州中心支局制作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便利企业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截至2021年末,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受理“进出口企业收付汇”名录登记128户,受理企业外债签约登记9笔,网上办理率达89.78%,实现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网上受理,大幅提升外汇管理政务便利化水平。 三、提质效,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红河州中心支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云南省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红河州外贸企业营商环境,便利辖内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一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指导辖内企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办理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2021年企业共办理贸易信贷报告9891笔,合计金额5.35亿美元,切实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二是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指导辖内银行按照执行政策,办理业务前与企业说明政策后,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提升市场主体外汇服务获得感。三是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培训指导辖内8家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参与“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止到2021年末,通过平台为企业办理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50万元人民币,为解决中小涉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2022-03-11/yunnan/2022/0311/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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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且限于“走出去”项目,外币境外贷款政策仅有原则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为更好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起草了《通知》,旨在支持和统一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以风险防范为导向将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通知》统一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办理规定,进一步便利了银行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二是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通知》将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由原来的“走出去”项目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业,同时便利银行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三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结合各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将贷款余额上限设置为“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人民银行、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相关参数,以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目前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设置充分考虑到了各行存量业务规模,并为银行开展业务预留了充足空间。 四是明确银行展业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问:人民银行、外汇局下一步对境外贷款业务发展的考虑是什么?答: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按照《通知》规定,引导境内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提升跨境业务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境内银行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2022-02-07/yunnan/2022/0207/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