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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511414-X-2022-00021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红河州中心支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1
  • 名       称:
    红河州中心支局多措并举 积极推动辖区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
  • 文       号:
红河州中心支局多措并举 积极推动辖区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

2021年红河州中心支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挥沿边开放区位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多措并举推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等便利化政策落地见效,努力践行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工作中的使命担当。

一、促便利,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

红河州中心支局认真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文件精神,简化外汇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外汇业务服务水平,着力推动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红河州中心支局指导辖内银行遵循审慎展业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截至2021年末,共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34笔,金额457.71万元人民币,有效提升了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红河州中心支局以“切口小”带来“成效实”的思路,鼓励河口地区中行、农行、建行等三家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继续拓展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企业跨境结算速度。截至2021年末,自贸区红河片区办理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业务273笔,金额合计6988.55万美元,同比增长67倍,有效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三是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红河州中心支局指导辖内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风险控制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等内容,并要求银行按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四是严格执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允许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无需到外汇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有效缩减企业退汇业务办理时间。

二、强服务,大力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红河州中心支局认真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推广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功能,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认真执行行政许可“好差评”管理各项规定,推动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一次办”。红河州中心支局制作企业名录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流程,便利企业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截至2021年末,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受理“进出口企业收付汇”名录登记128户,受理企业外债签约登记9笔,网上办理率达89.78%,实现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网上受理,大幅提升外汇管理政务便利化水平。

三、提质效,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红河州中心支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开展云南省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红河州外贸企业营商环境,便利辖内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切实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一是优化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报告方式。指导辖内企业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办理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等业务报告,2021年企业共办理贸易信贷报告9891笔,合计金额5.35亿美元,切实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二是放宽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开立。指导辖内银行按照执行政策,办理业务前与企业说明政策后,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开立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提升市场主体外汇服务获得感。三是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建设。培训指导辖内8家外汇指定银行积极参与“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截止到2021年末,通过平台为企业办理了出口应收账款融资50万元人民币,为解决中小涉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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